金路名師解答:申論最新熱點——加強政府行政問責體系建設對策
作者:李祖華 發(fā)布時間:2008-03-10 10:08:17 來源:北京金路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
金路首席培訓師李祖華 推行行政問責任制既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責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地方政府行政問責職責體系的構建還處于初始階段,一系列相關的制度還不健全。構建有效的地方政府行政問責體系,在制度設計上,必須注重改革完善以下幾個方面的環(huán)節(jié): 第一.拓寬問責路徑,強化異體問責,建立多元化的問責機制 當前地方政府行政問責視野較狹窄,主要停留在行政體系內部的等級問責,即上級問責下級上。等級問責雖在效力上具有優(yōu)勢,但上級的責任由誰來問就會成為一個問題,造成責任體系中根本環(huán)節(jié)的缺失。行政問責制應該是同體問責和異體問責的雙重結合,從實際角度看,異體問責是一種更有效、更具公信力、更符合民主政治要求的問責方式,更能對地方官員具有威懾作用,因此應拓寬公眾參與問責的渠道,充分發(fā)揮行政體制外部的問責主體的監(jiān)督、問責作用。 第二.明確問責對象,強化制度執(zhí)行的針對性,確保問責實施效果 政府及其官員的職權劃分模糊,以致責任主體不清,究竟應該追究誰的責任是困擾行政問責制發(fā)展的重要問題。對于部門之間功能性權力交叉、職責不清的問題,應結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行政許可法》的實施,清理非法的行政許可事項,解決好職能重疊、交叉、模糊不清的地方。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要求,對政府各部門進行科學的職能分析和設置,對部門職責加以具體、明確、詳實的規(guī)定。對于官員之間的權力和責任的確定,要根據誰參與,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問責。要嚴格劃分黨與政府的權責界限,確保黨委和政府各負其責、權責統(tǒng)一;按照黨政職能分開原則,明確劃分黨組織和政府的職能,對完全屬于政府職責范圍內且黨組織未介入的領域,要直接追究政府及其官員的責任。 第三.合理劃分問責事項范圍,界定問責標準,形成問責合力 地方政府的問責制要從單純追究“有過”向既追究“有過”又追究“無為”轉變,不僅要對發(fā)生的重大事故問責,而且要對行政做出的錯誤決策問責;不僅要對濫用職權的行政作為問責,而且要對故意拖延、推諉、扯皮等行政不作為問責;不僅要對經濟領域的安全事故問責,而且要對政治等其他領域的事故問責;不僅對犯了法、有了錯要問責,而且對能力不足、履職不力、施政不佳、執(zhí)政不力、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方面也要問責。實施行政問責,既要發(fā)揮監(jiān)察機關的主力軍和組織協調作用,又要靠政府部門各負其責,還要發(fā)揮政府各監(jiān)督職能部門的作用,落實黨內監(jiān)督條例,加強民主監(jiān)督,發(fā)揮好輿論監(jiān)督作用,構建行政問責體系,形成問責的合力。 第四.健全問責程序,完善實施環(huán)節(jié),明確問責追究 當前的行政問責制在問責程序上是有缺失的,這使得問責仍然停留在依賴于領導人的意志進行處理的方式,不利于法制化進程�;诂F實考慮,行政問責制不僅要規(guī)定問責主體應根據同級或上級組織的要求提出問責,還要規(guī)定問責主體應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檢舉、控告、投訴以及新聞媒體曝光提出問責;不僅要具體規(guī)定群眾、機構、團體、人大、政協等可通過什么方式、什么程序提起質詢,推動問責,而且還要規(guī)定責任官員對群眾、機構等提起的質詢必須有怎樣的回應,由什么樣的機構來監(jiān)督,官員必須在什么場合、通過什么渠道來進行回應等。將問責事由、問責主體、客體明確規(guī)范,進一步完善行政問責程序、步驟,做到問責制度化、程序化、規(guī)范化。 第五.規(guī)范問責行為,問責標準要公正客觀,避免避重就輕 現有政府考核制度是粗線條的制度安排,倒重定性詳估,隨意性、主觀色彩較濃,考核主體限于政府內部,透明度較低。應該進行創(chuàng)新,由內部考核,到面向社會進行公開評估;由政府自我考核,到社會、市場主體與政府自我評估相結合;由考核過程的“暗箱”操作,到建立一套可為社會和市場主體掌握的公開評估指標體系;由政府對考核結果具有支配權,到社會和市場主體對考核結果具有決定權;并實現參加評估的主體法定,評估的標準法定,評估的程序法定,組織評估的機構法定,評估結果的權威性確定等,從而建立完善的績效評估制度。 第六.加快推進問責制的法制化進程,構建完善的行政問責的法律依據 行政問責法律的缺失是我國目前行政問責制中存在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問題。國家雖然有相關的法規(guī)和條例出臺,各地政府也建立和制定了一系列的行政問責的政府規(guī)章和辦法規(guī)定等,但總體缺乏統(tǒng)一的標準和規(guī)范。因此,應加快行政問責立法步伐,制定一部具有統(tǒng)一性、權威性與全國性的行政問責法律,通過方法建立健全行政問責的體系,從宏觀層面、國家體制層面根本解決行政問責無法可依的問題,把行政問責納入法治化的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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