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或企業(yè)職工醉駕會被開除?
來源:大江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1-12-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崇仁縣王先生咨詢:我是某單位的一名司機,請問公務員或企業(yè)職工“醉駕入刑”會被開除嗎?
崇仁縣法院答復: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實施,該修正案第二十二規(guī)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梢娮眈{行為自5月1日起正式入罪,醉駕者將面臨刑事處罰。根據(jù)《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也規(guī)定,“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因此如果是公務員因醉駕而受到刑事處罰,公務員是要被開除公職的,如屬于非公職人員的企業(yè)職工,將可能被解除勞動合同,其決定權主要在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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