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女公務員偷拿飛機救生衣稱為回家游泳用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03-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僅僅是為了 “回家游泳時用”,4名女公務員竟偷拿飛機上的救生衣。
昨日下午,當她們欲乘飛機離開廈門,在過機場安檢時,被攔了下來。“飛機上的救生衣屬于機上應急設備,是用來預防飛機緊急備降到水面時,讓旅客保命的。”機場民警介紹說,每一個“順手”拿走飛機救生衣的人,很可能帶走的就是一條人命。
該4名女乘客因涉嫌違反中國民用航空法規(guī)定,將面臨10到15天不等的行政拘留。
公務員偷救生衣 只為回家游泳用
“哎,別提了。”在機場公安分局執(zhí)法辦案中心,女乘客林某等人掩面而泣,不肯多說。昨日下午,她們因為偷拿了飛機上的救生衣,被帶回分局接受調(diào)查。
辦案中心的彭隊長介紹說,她們是在下午3點多過安檢時被發(fā)現(xiàn)的。這是一個來自安徽的11人旅行團,而這4名女乘客就在這個旅行團中。過安檢時,她們的包引起了安檢人員的注意。反復檢測,安檢人員懷疑其中藏有飛機上專用的救生衣。讓她們打開一看,果然!
這讓4名女子十分震驚,“偷拿這個會犯法?我們真的不知道!”陳某說,她和蘇某、楊某都是第一次坐飛機,根本不知道這些東西是不能拿的。據(jù)介紹,她們還都是公務員。4名女子表示,她們這次是參加單位組織的旅游,3月3日飛來廈門時,在飛機上看到了這些救生衣,覺得回家游泳時可能用得著便留了下來。“并不是事先商量好的”,彭隊長告訴導報記者,4名女子當時是前后排坐著的,拿走救生衣純屬不約而同的舉動。
很難被反復使用 拿走救生衣犯法
機場警方表示,有人坐飛機喜歡留些紀念品,但飛機上的救生衣屬于機上應急設備,千萬拿不得。去年,廈門機場警方就查獲了3起偷拿機用救生衣的違法行為。
導報記者了解到,飛機上配備的專用救生衣為航空公司所有,造價在300元(國產(chǎn))到600元(進口)左右,而且一旦取出打開即無法再次安裝使用。“航空救生衣只能在飛機迫降水上時才能產(chǎn)生作用,私用很不便。”民警介紹說,每件救生衣上都有航空公司的標志,在公共場所使用一眼就能被認出。而且,這些救生衣只是一次性的,很難被反復充氣使用。
“偷拿救生衣等救生設備,涉嫌違反了中國民用航空法規(guī)定”,機場警方解釋說,因為機上的救生衣,是預備飛機發(fā)生緊急情況于水上迫降時,提供給乘客保命用的。“毫不夸張地說,你拿走一件救生衣,就有可能‘拿’走了別人逃生的希望。”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的,可處15日以下拘留。
機場警方表示,該4名女子的行為構(gòu)成盜竊使用中的航空設施,將面臨10到15天不等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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