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遼寧省各機關及參公務員法單位考試公告
來源:遼寧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03-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遼寧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遼寧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2012年全省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全省計劃招錄6900人,其中招錄公務員582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107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間出生);
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8)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教和森林公安系統(tǒng)的,需具備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年齡、身體及政審條件(詳見相關公告)。
招考職位資格條件中標明招錄納入我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遼西北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以下簡稱“四個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的職位,屬專門招考上述“四個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職位,“四個計劃”之外的人員不能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鶎雍蜕a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黨政機關,在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納入2010年以前(含2010年)我省“四個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髂晗抻嬎愕慕刂箷r間為2012年7月31日。招考職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層工作經歷”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為“×年(含)及以上”。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報考者所在機關(單位)同意。其余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xiàn)糾紛由考生自負。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為應屆畢業(yè)生的,報考者應為2012年7月31前當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10、2011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對待。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含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茖W歷報考;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茖W歷報考),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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