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愿法律長出更鋒利的牙齒
來源:新華網發(fā)布時間:2012-01-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新年應該有新愿,但舊愿未了,只得以舊充新。讓法律長出牙齒來,讓法律的牙齒更鋒利,就是一個多年未了的舊愿。
按照歷史學家黃仁宇的觀點,現(xiàn)代經濟與現(xiàn)代司法體系是配套的,如果沒有司法體系支撐,現(xiàn)代經濟是不可能建立起來的。這個意思,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
三十多年來,我國在法制建設方面下了許多力氣,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績,但仍然不能滿足現(xiàn)實生活的需要。原因何在?因為文化沒有跟上。法治不僅是一種制度,更是一種文化。當眾多的人,包括某些司法工作者在內,把法律當作一種擺設或者橡皮泥的時候,這個社會是不能被稱作法治社會的。
法治文化不是我國的傳統(tǒng)文化。在古代,即使是最好的官員,也不把法律當作一種剛性的東西,常常以犧牲法律的公正性為代價去維護某種社會秩序。明末著名清官海瑞審問民事案件有一個原則:“凡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yè),與其屈小民,寧屈鄉(xiāng)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xiāng)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法律在清官手里尚且如此,在貪官手里更是百依百順的婢女了。
由于文化的超常穩(wěn)定性,法律在今天也還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和敬畏。從文物拍賣到工程招投標,從政府采購到公務員考試,從違法征地到高污染生產,從公路濫收費到違規(guī)建設高爾夫球場,凡此種種,法律常常被踐踏得不成樣子。有許多丑惡的現(xiàn)象還沒有被置于法律的管束之下,例如中小學和幼兒園入學入園收贊助費,有關部門總是一遍一遍地宣布紀律,卻沒有想到將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更可怕的是,法律不被尊重往往成為一種司空見慣所以見慣不怪的“正常”現(xiàn)象。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在一條車來人往的小路上,交管部門豎起了“不準停車”的交通標志,卻諷刺性地停滿了汽車,交管部門沒有采取一丁點兒管理措施,任憑車輛堵塞,任憑行人在車流中蛇行,出了事故,連個負責的都找不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就給人一種現(xiàn)實的教育:那“不準停車”的標志只是做做樣子而已,不必認真對待。這是怎么回事啊?這就叫文化。
去年,有一個新概念被引進:社會管理。其實無論是經濟管理,還是社會管理,最重要的一條是保證公平和公正。為了保證公平和公正,就必須統(tǒng)一游戲規(guī)則,必須讓長著尖牙的法律守護和監(jiān)督。這種守護和監(jiān)管必須是主動的,不懈怠的,而且是可以追溯責任的。
讓我們等待法律的尖牙一點一點地長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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