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公務員考錄面試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來源:網絡發(fā)布時間:2012-01-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關于參加2012年度國務院國資委公務員考錄面試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面試的考生需寄送有關材料,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選考生須于2012年1月20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最好以特快專遞方式)國務院國資委人事局調配處。
1、身份證復印件;
2、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學生證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工作證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4、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6、報名推薦表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7、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貼照片);
8、“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
9、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如未制發(fā)工作證,請單位人事部門在《同意報考證明》中予以說明。
二、相關注意事項:
1、我委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體檢擬定于2012年2月下旬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一項所列復印件的相應原件。
3、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fā)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4、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可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下載)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一項的要求。
5、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
三、請各位考生及時查看本人聯系郵箱里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在1月20日前寄送材料和回復是否參加面試,如聯系方式有變請告知最新聯系方式。
四、未按時寄送材料或回復郵件者,均視為自動放棄,由該職位其他考生按成績順序遞補。
五、請確保電話及郵箱聯系暢通,并及時關注我委網站及聯系郵箱的后續(xù)通知。
聯系電話:010-63193744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
郵政編碼:100053
國務院國資委人事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