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小學教育學講義:第五章(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1-12-23 15:14:42
第五章 教育目的
教學目標:
1、知道我國當前的的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針基本內容
2、能用我國教育目的基本理論對教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做一些簡要分析,并對此提出自己的理論對策。
3、初步建立“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的教育理念。
教學重點和難點:能用我國教育目的基本理論對教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做一些簡要分析,并對此提出自己的理論對策。
教學時數:6課時
第一節(jié) 教育目的及其確定
一、教育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含義
教育活動要培養(yǎng)的人的總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格要求。
教育目的的意義:是教育工作的出發(fā)點、依據、標準
(二)教育目的的功能:教育目的是全部教育活動的主題和靈魂
1、導向功能:如——提倡素質教育
2、調控功能:如——反對“片面追求升學率”
3、評價功能:如——督導評估,以目標為標準
二、教育目的的層次
1、教育方針:我國教育的總的方向的表述
2、教育目的:培養(yǎng)人才的最高理想的體現
3、教育目標(培養(yǎng)目標):各級各類學校的具體目標
4、教學目標、活動目標:往往是各個學科甚至是課時的目標
層級 |
名稱 |
制定者 |
內容 |
|
一級 |
教育方針 (教育目的) |
政府國家 |
明確人才培養(yǎng)的質量規(guī)格、實現途徑和原則(抽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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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
培養(yǎng)目標 |
義務教育 課程目標 |
學科專家 |
從“抽象”逐步 過渡到“具體” |
語文 課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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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級閱讀課程目標 |
||||
三級 |
教學目標 (本單元/章或節(jié)課或本次活動) |
教師 |
具體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