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貨運代理《航空貨代》復習講義第八章同步習題
來源:考試大發(fā)布時間:2013-01-09
四、問答題。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參考答案:
答: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為雙務合同。在航空運輸合同中,雙方當事人都互負義務,承運人須將旅客或貨物按照約定,安全及時地從一地運到另一地,旅客或托運人須向承運人支付運費和有關費用,雙方具有對價性。
(2)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為諾成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的成立一般只需承運人和托運人就提供并完成特定運送服務達成合意,其生效以托運人完成取得運輸憑證的有關手續(xù)之時為標志,運輸憑證僅僅是證明合同成立,以及隨即產生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相應的法律關系客觀存在的一種證據,因此,貨運合同是以托運人交付貨物作為承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條件而非合同成立的條件。所以,航空運輸合同為諾成合同。
(3)航空運輸合同為格式合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的基本內容全部由承運人事先依法律、行業(yè)慣例、經營需要單方面確定,而承運人所開具的貨運單是訂立合同和接受運輸條件的憑證。消費者只有對合同表示接受或不予接受的權利,卻沒有對合同條件討價還價的自由。進而言之,不論對于合同內容知與不知,多知或少知,消費者均要受其約束。
(4)航空運輸合同為有名合同。航空運輸合同在本質上屬于一種承攬運輸合同。世界各國,或在民法與商法中于承攬合同或工作合同名下對它的有關問題作出了一般規(guī)定,或在航空法或合同法中于航空運輸合同或運送合同名下對它的基本要素作出了特殊規(guī)定,例如,合同的基本內容與形式、賠償責任等,因此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為有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