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范文材料(3)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1-11-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李陽家暴事件
【背景鏈接】
自8月31日以來,瘋狂英語創(chuàng)始人李陽的妻子在微博曝光受傷的照片,稱遭到李陽的家庭暴力。 9月10日,李陽在微博上正式回應之前的家暴傳聞,稱“我向KIM(李陽的妻子)正式道歉,我對她實施了家庭暴力,造成了身體和心靈上的嚴重傷害,對孩子也產生了不良的影響。我也向所有人道歉,我將深刻反省我的行為。”。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家庭暴力,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fā)生于有血緣、婚姻、收養(yǎng)關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1970年代以來,家庭暴力問題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不少國家已經(jīng)或正在采取立法手段,希望根治這一跨越國界、意識形態(tài)、階級和族群的全球問題。家庭是組成社會的基本元素,當這個本應飽含溫馨和睦的空間被內部暴力侵蝕時,不論是主動施以暴力的一方,還是在恐懼中被迫面臨暴力的一方,在家庭維護失控的同時都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家庭暴力呈現(xiàn)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為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xiàn)的關鍵詞。李陽家暴門事件就是這一新特點的反映。
[原因分析]
當產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諸多方面,歸納起來,主要體現(xiàn)在:來源:考試大
1、我國現(xiàn)行法律尚無配套的比較完善的措施。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缺乏執(zhí)法監(jiān)督制度。在立法上,保護家庭成員人身權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個法律之中,原則性強,可操作性差。
2、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從歷史發(fā)展來看,我國長期以來“男尊女卑”傳統(tǒng)的夫權思想,在當前市場經(jīng)濟形勢下有所抬頭;從社會角度來看,一是我國婦女的地位存在事實上的不平等,二是社會上多數(shù)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事”、“清官難斷家務事”。
3、有關部門對家庭暴力問題重視不夠。有些單位的領導認為家庭暴力是一般家庭內部事務,不予過問,不予干預,有的法官對于受害者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請求離婚的訴訟,一味調解和好不判決離婚,從而使施暴者更加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行為。
4、在法律宣傳和教育方面開展得不夠廣泛和深入。許多公民沒有意識到家庭暴力是違法犯罪行為,而社會輿論對此采取寬容態(tài)度而未能給予及時的、大張旗鼓譴責,對致暴者沒有威懾作用。
[對策措施]
要從根本上解決家庭暴力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著手:
1、充分利用現(xiàn)有的法律框架來制止家庭暴力行為。我國目前還沒有關于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體權益的完整法律體系,當前,要做好依據(jù)現(xiàn)有的法律框架來制止家庭暴力的行為。在這方面需要國家司法、行政管理、社團組織、媒體等多層面做持續(xù)性的工作,切實提高社會對于此問題的關注程度,充分運用現(xiàn)有的法律規(guī)定,促進行政管理、司法、基層組織、心理疏導、輿論支持的各層次的聯(lián)動,開展家庭暴力的預防和治理工程,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采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綜合手段治理這一問題。充分發(fā)揮基層組織的作用。主要是發(fā)揮居委會、村委會等組織的基礎作用,作好宣傳、引導、教育、調解等工作。發(fā)揮公權機構的干預作用。同時,執(zhí)法機關在有法律依據(jù)的前提下及時介入對加害人給予教育、警告或處罰。此外,要建立健全受害人社會救助的制度,如在社會救助站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以臨時救助等。
3、呼吁頒布反家庭暴力法和健全此類法律制度。并適時頒布一部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并逐步建立健全此類法律制度,既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濟手段,也為執(zhí)法和司法機關提供法律依據(jù)。在此方面,應當借鑒其他國家反家庭暴力的成功經(jīng)驗,在立法、司法、教育、行政、媒體等層面建立一整套制度,促進這方面工作向科學、規(guī)范、有效的方向深入發(fā)展。
4、提高全民素質,樹立良好風尚。應當通過在校教育、業(yè)余教育、在職教育等多種教育形式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水平,促進全民族整體素質和社會道德水準的提升。要通過各種途徑,包括教育、行政、法律、社團組織、媒體等方面的積極工作,引導樹立良好的婚姻家庭道德風尚,消除對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使不道德者受到應有的輿論譴責,同時也通過教育使每個人懂得彼此尊重對方的人格和尊嚴的重要,充分認識到只有尊重別人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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