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yè)資格考試基礎知識輔導:股指期貨交易的基本制度
來源:網絡發(fā)布時間:2010-06-21
一、保證金制度
投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時,必須按照其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來繳納資金,作為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保證,然后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這筆資金就是我們常說的保證金。例如:內地IF1005合約的保證金率為15%,合約乘數為300,那么,按IF1005首日結算價3442.83點計算,投資者交易該期貨合約,每張需要支付的保證金應該是3442.83×300×0.15=154927.35元。
在關于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中,中金所規(guī)定股指期貨近月合約保證金為15%,遠月合約保證金為18%。
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也稱為“逐日盯市”制度,簡單說來,就是期貨交易所要根據每日市場的價格波動對投資者所持有的合約計算盈虧并劃轉保證金賬戶中相應的資金。
期貨交易實行分級結算,交易所首先對其結算會員進行結算,結算會員再對非結算會員及其客戶進行結算。交易所在每日交易結束后,按當日結算價格結算所有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交易所將結算結果通知結算會員后,結算會員再根據交易所的結算結果對非結算會員及客戶進行結算,并將結算結果及時通知非結算會員及客戶。若經結算,會員的保證金不足,交易所應立即向會員發(fā)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會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交易所追加保證金。若客戶的保證金不足,期貨公司應立即向客戶發(fā)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客戶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追加保證金。目前,投資者可在每日交易結束后上網查詢賬戶的盈虧,確定是否需要追加保證金或轉出盈利。
三、價格限制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主要用來限制期貨合約每日價格波動的最大幅度。根據漲跌停板的規(guī)定,某個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交易所事先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這一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一個交易日內,股指期貨的漲幅和跌幅限制設置為10%
漲跌停板一般是以某一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也就是說,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加上允許的最大漲幅構成當日價格上漲的上限,稱為漲停板,而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格減去允許的最大跌幅則構成當日價格下跌的下限,稱為跌停板。
四、持倉限額制度
交易所為了防范市場操縱和少數投資者風險過度集中的情況,對會員和客戶手中持有的合約數量上限進行一定的限制,這就是持倉限額制度。限倉數量是指交易所規(guī)定結算會員或投資者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的最大數額。一旦會員或客戶的持倉總數超過了這個數額,交易所可按規(guī)定強行平倉或者提高保證金比例。
五、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與持倉限制制度和漲跌停板制度等相互配合的風險管理制度。當交易所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足,或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guī)定的限額,或當會員或客戶違規(guī)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將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強制性平倉處理,這就是強行平倉制度。
六、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投資者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規(guī)定的持倉限額時,應通過結算會員或交易會員向交易所或監(jiān)管機構報告其資金和持倉情況。
七、結算擔保金制度
結算擔保金是指由結算會員依交易所的規(guī)定繳存的,用于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當個別結算會員出現違約時,在動用完該違約結算會員繳納的結算擔保金之后,可要求其他會員的結算擔保金要按比例共同承擔該會員的履約責任。結算會員聯保機制的建立確保了市場在極端行情下的正常運作。
結算擔保金分為基礎擔保金和變動擔保金�;A擔保金是指結算會員參與交易所結算交割業(yè)務必須繳納的最低擔保金數額。變動擔保金是指結算會員隨著結算業(yè)務量的增大,須向交易所增繳的擔保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