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2011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時間7月9日-7月21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1-07-22 10:31:59
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1〕4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定于10月15、16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房地產估價師10月15日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14:00—16:30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6日
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經紀人10月15日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6日
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二、報名組織
(一)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fā)〈房地產經紀人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1〕12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學科。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時,可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2011年度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理從業(yè)資格證書。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ǘ┛荚噲竺捎镁W上提交報名信息的辦法。報考人員直接登陸萊蕪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laiwu.gov.cn/)進行網上報名、繳費。請考生根據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集中到萊蕪市行政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
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7月9日-7月21日
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7月9日-7月22日
網上繳費時間:2011年7月9日-7月22日
資格審核電話:8891060
注: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安排(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類別、級別、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或提供相關信息證件不實,以及在考試時錯誤填涂試卷代碼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考試方式
�。ㄒ唬┓康禺a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ǘ┓康禺a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考生應考時須帶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回收。
�。ㄈ└骺颇靠荚嚪秶皩忌鷳莆罩R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四、準考證打印
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10月10日至16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收費
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收費標準,分別按照《轉發(fā)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fā)〔2001〕163號)和《轉發(fā)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fā)〔2003〕7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即: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房地產估價師每人每科60元,房地產經紀人每人每科70元。
六、考場設置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萊蕪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