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安機關2012年下半年公開考錄人民警察體檢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12-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青海省公安機關2012年下半年公開考錄人民警察體檢公告
根據(jù)《青海省2012年公安機關及部分省直單位公開考錄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經(jīng)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決定,定于2012年12月28、29日進行體檢,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檢人員
報考2012年下半年公開考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進入體檢的考生。
二、體檢時間、地點
進入體檢的考生請于2012年12月28日及29日上午8:00持準考證、身份證(準考證丟失的考生請到報考地人事部門開具證明,身份證丟失的考生請到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一張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體檢編號、準考證號)和370元體檢費在青海消防醫(yī)院院內(nèi)(西寧市城東區(qū)共和南路10號)集合。凡未按時到達的一律以自動放棄處理(具體名單附后)。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操作說明》的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項目有疑義的,允許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jié)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nèi)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jié)果以復檢結(jié)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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