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17名公務員因違紀違法被開除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12-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治庸問責確實是搞真的,曝光就受罰。”12月18日,談及武漢市正在進行的“電視問政”,武漢市人社系統(tǒng)一位官員對本報記者說。
作為捧著“金飯碗”的國家公務人員,上述感慨源自于武漢市人社局最新發(fā)布的一組數(shù)據(jù)——自武漢市去年11月22日實施公務員崗位責任管理以來,全市被問責年度考核基本稱職的22人,不稱職的11人,受到警告處分的4人,記大過1人,降級5人,撤職4人,開除17人。
“被開除的都是嚴重違紀、違法,按照規(guī)定,再也不能進入公務員隊伍。”武漢市公務員局綜合管理處張增祥說,作為該市“治庸問責”建立體制機制一項重要內(nèi)容,“從辦事員到局級干部,都簽訂崗位責任書、承諾書”,共計50492份,“這將是長效機制”。
這場“動真格”的官場風暴,始于2011年春天。當年4月6日,在武漢市委十一屆十一次全會上,武漢市委書記阮成發(fā)說,“問責風暴”體現(xiàn)在問題解決不了、任務完成不了,都能明確找到對應責任人“買單”。
此后,武漢全面啟動公務員崗位責任制,對轄內(nèi)48317多名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的崗位責任,予以量化、具體化。其中,工作作風差、被投訴有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較嚴重的、沒完成工作量的,考核都會被評為“不稱職”;連續(xù)兩年考核為不稱職的,將被辭退。
對于17名被開除公務員具體級別和崗位分布情況,上述人社系統(tǒng)官員并未正面回應,“凡是涉及到經(jīng)濟發(fā)展的,只要曝光就被處罰。”
“以前,辭退或開除公務員要顧忌很多方面,流動性低導致隊伍臃腫,社會意見也很多。”武漢大學憲政與法治國家研究中心主任秦前紅認為,直接開除是一個有力措施,“國家早就有相關(guān)法律”。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連續(xù)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予以辭退。在此基礎上,武漢市亦曾制定有《公務員考核實施意見》,從2007年開始執(zhí)行。
“不能先緊后松。”武漢市“電視問政”資深評論員、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評論中心主任教授趙振宇指出,“要做的就是嚴格執(zhí)行,不能由領導個人的喜惡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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