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施工管理預習筆記(25)
來源:考試吧發(fā)布時間:2012-12-14
【施工專業(yè)分包合同的內容】 一、工程承包人(總承包單位)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二、專業(yè)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1.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2.分包人與發(fā)包人的關系 3.承包人指令 4.分包人的工作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 1.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可以采用以下三種中的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3.合同價款的支付: (1)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 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4)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fā)出要求付款的通知,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5)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d內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在發(fā)包人不拖延工程價款的情況下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從第29d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的內容】 勞務作業(yè)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單位或者專業(yè)分包單位(均可作為勞務作業(yè)的發(fā)包人)將其承包工程中的勞務作業(yè)發(fā)包給勞務分包單位(即勞務作業(yè)承包人)完成的動。 一、工程承包人的主要義務 二、勞務分包人的主要義務 三、保險 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fā)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勞務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四、勞務報酬 五、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六、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采購合同】 一、建筑材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二、設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1.設備價格與支付 合同價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設備制造前,采購方支付設備價格的10%作為預付款; (2)供貨方按照交貨順序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達交貨地點,采購方支付該批設備價的80%; (3)剩余的10%作為設備保證金,待保證期滿,采購方簽發(fā)最終驗收證書后支付。 2.設備數量 3.技術標準 4.現場服務 5.驗收和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