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四川樂山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
來源:四川人事考試網發(fā)布時間:2012-09-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18日至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
市級部門的資格審查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縣(市、區(qū))的資格審查由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森林公安機關的資格審查由市林業(yè)局負責,基層司法助理員的資格審查由市司法局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招考簡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資格初審。
負責資格初審的部門(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時間為2012年9月18日至27日。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9月18日至27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2年9月 28日24: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2年9月2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樂山市人事考試中心(樂山市柏楊東路268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確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14:3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我市職位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市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由考生本人于 2012年11月6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xiàn)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樂山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培訓科(樂山市柏楊東路268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2年12月14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2年12月14日至16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2年12月19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于2012年12月29日前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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