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東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招考問答
來源:山東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2-08-0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規(guī)范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確保遴選工作平穩(wěn)順利進行,現(xiàn)就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1、《2012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公告》所指的黨政群機關包括哪些?
答:《公告》所指的黨政群機關,具體包括:按照中發(fā)〔2006〕9號和魯發(fā)〔2006〕19號文件,實施公務員法的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xié)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lián)機關等七類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群團機關中使用事業(yè)編制的工作人員能否報考?
答:此次遴選公務員的范圍是我省各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群機關及省垂直管理機關設在市級及以下的機關中使用國家行政編制,在編在職、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擔任正科級及以下職務且符合條件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中使用事業(yè)編制的工作人員不在報考范圍。
3、駐魯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的公務員能否報考?
答:駐魯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如:國稅、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氣象、地震、海事等)的公務員不列入范圍。
4、省外的公務員能否報考?
答:不能。
5、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答: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群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央級事業(yè)單位、中央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屬事業(yè)單位、市直屬事業(yè)單位,中央、省管理的企業(yè)、金融機構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過。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6、什么是機關工作經歷?
答:機關工作經歷是指在省、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等各級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xié)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lián)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使用國家行政編制的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崗位上工作過。
7、如何理解《公告》所稱“尚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
答:此試用期包括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干部選拔任用試用期、遴選公務員試用期等。
8、如何理解《公告》所稱的“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遴選工作全過程”?
答:資格審查主要包括報名階段的資格初審、面試之前的資格復審以及考察過程中查閱干部檔案、聽取情況介紹等。在整個遴選過程中,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遴選部門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yè)、基層工作經歷、機關工作經歷等信息進行審查。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遴選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山東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