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貴州貴陽事業(yè)單位科級領導干部招考簡章
來源: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發(fā)布時間:2012-06-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市招研辦統(tǒng)一組織,采取現(xiàn)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碩士研究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審查人數與職位招考計劃數3:1的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審查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審查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該職位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審查,通過審查人員人數低于招考計劃數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無考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該職位取消。
博士研究生資格審查合格即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對象確定后,由市招研辦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公示。
參加資格審查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與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除需提供以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和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考工作的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考試和錄取資格。
七、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采取面試考官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或未參加面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低于招考計劃數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無考生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該職位取消。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在面試合格的考生中,碩士研究生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博士研究生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碩士研究生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考計劃1:2的比例以內(含1:2)確定考察對象;博士研究生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考計劃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遇同一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考察程序。
對面試合格卻因招考職位計劃限制,未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的博士研究生,市招研辦將根據個人意愿和專業(yè)特點,向有關單位推薦,同意接收的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對象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公示。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招研辦統(tǒng)一組織下,由市級各招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各區(qū)(市、縣)黨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實施。
考察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的單位或學校進行實地考察。同一職位考察對象由同一考察組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ǹ忌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考察中,注重對考察對象“德”的考察,注重考察平時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突出實績。同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要求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旖M要通過查閱檔案、個別訪談等方式,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09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7.錄取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曾因各種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員。
9.截止到2012年 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
10.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取的或經市招考辦研究確定不能錄(聘)用的人員。
考察不合格的,從該職位達到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體檢
體檢由市招研辦統(tǒng)一組織,在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yī)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取資格,并從該職位達到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體檢結果由現(xiàn)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xiàn)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xiàn)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和復查醫(y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十、公示和錄取審批
(一)公示
按干部管理權限,碩士研究生由市級單位黨委(黨組)及區(qū)(市、縣)黨委,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按1:1比例比選確定擬錄取人員;博士研究生體檢合格即為擬錄取人員。黨委(黨組)會議研究認為某一職位確無合適人選的,報經市招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后,放棄該職位的選拔。
擬錄取人員由市招研辦在有關媒體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取,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取。
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期滿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二)錄取審批
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辦理錄取手續(xù)。被錄取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任職手續(xù)。不按時報到的將作自行放棄處理;拒不報到的,取消錄取資格。
錄取前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處理。
十一、相關待遇
錄取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間享受相應職位的待遇;博士研究生可根據《貴陽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等規(guī)定,享受有關政策和待遇。
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職務,按公務員法或事業(yè)單位管理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錄(聘)用人員碩士研究生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博士研究生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服務年限從錄(聘)用之日起計算。
十二、工作紀律及其他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考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考試、錄取資格,工作人員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及其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咨詢電話:0851—7987136(市招研辦)
監(jiān)督電話:0851—12380
(二)本《招考簡章》的發(fā)布,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錄取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具體事項,均通過“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www.gzpta.gov.cn)、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gzgy.lss.gov.cn)、貴陽黨建網(www.gysdj.gov.cn)向社會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本《招考簡章》解釋權屬市招研辦,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招考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研辦研究確定。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