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2012年公務員考試科目
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時間:2012-04-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筆試】
時 間:2012年5月6日(星期日)
科 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執(zhí)法素質測試
地點和具體時間安排見準考證或者到深圳市考試院現(xiàn)場查詢。
除《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共同科目外,綜合管理類職位(職位編碼為:1201A001-1201A118)、行政執(zhí)法類(警察)職位(職位編碼為:1201C001-1201C068)考《申論》,行政執(zhí)法類職位(職位編碼為:1201B001-1201B055)考《行政執(zhí)法素質測試》。各科目考試大綱請在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上查詢。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按兩科成績各占50%合計,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2位。筆試成績合格線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劃定。對筆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該職位面試名額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初審人選。面試名額按如下辦法分段計算:設入圍面試名額為R,擬招名額為Y,當Y≤5時,R=3Y;當5
其他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為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人數(shù)少于本職位面試名額的,則該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資格初審人選。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初審、體能測評和面試。
筆試成績、排名、合格分數(shù)線及參加資格初審人員將于5月16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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