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各省公務(wù)員考試歷年分數(shù)線匯總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1-09-1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省 份 |
年份 |
分數(shù)線 |
重慶 |
2011 |
區(qū)縣(自治縣)機關(guān)及所屬單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85分;市級機關(guān)及所屬單位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90分。 |
2010 |
2010年上半年全市公招公務(wù)員(人民警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總分8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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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2009年上半年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guān)公務(wù)員筆試合格線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筆試成績合計8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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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上半年全市公招公務(wù)員(人民警察)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分別為:A類110分,B類100分,C類1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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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上半年面向社會——由重慶市人事局統(tǒng)一劃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數(shù)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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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下半年公務(wù)員考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為100分(公共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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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2010 |
根據(jù)筆試成績,按擬錄用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 |
2009 |
省直副廳級年輕干部類:100分;省直副廳級女干部類:92.5分;省直副廳級非中共黨員干部類:93.75分;高校校級年輕干部類:97.25分;高校校級非中共黨員干部類:9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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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全省檢察系統(tǒng)將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要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fù)審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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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省直副廳級年輕干部類:100分;省直副廳級女干部類:92.5分;省直副廳級非中共黨員干部類:93.75分;高校校級年輕干部類:97.25分;高校校級非中共黨員干部類:9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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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2011 |
2011年度春季考試錄用公務(wù)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
2010 |
2010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wù)員筆試合格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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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2009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wù)員筆試成績合格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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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2008年秋季福建公務(wù)員考試分數(shù)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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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2007年秋季福建公務(wù)員考試分數(shù)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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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2006年春季福建錄用公務(wù)員和機關(guān)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合格線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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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2005年秋季福建省公務(wù)員考試筆試成績合格線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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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2004年春季福建省公務(wù)員考試筆試成績最低控制線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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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低控制線分為A類職位和B類職位兩種,分別是: A類職位:報考省直機關(guān)和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等五市市直機關(guān)A類職位《申論》成績須達到60分,《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成績須達到60分;報考三明、南平、龍巖、寧德等四市市直機關(guān)、全省縣(市、區(qū))及其以下單位A類職位的《申論》成績須達到55分,《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成績須達到60分。 B類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成績須達到60分。 省直系統(tǒng)、市直系統(tǒng)在各地的單位,比照所在市直或縣(市、區(qū))控制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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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 |
2010 |
擬進入面試人員,按照各個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依次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 |
2009 |
擬進入面試人員,按照各個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依次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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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
擬進入面試人員,按照各個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依次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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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擬進入面試人員,按照各個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依次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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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擬進入面試人員,按照各個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依次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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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團 |
2010 |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出總成績,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監(jiān)獄人民警察、勞動教養(yǎng)人民警察、檢法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以1:2的比例取總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進入體檢,其余職位以1:1的比例進入體檢。 |
2009 |
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擬錄用人數(shù)1-4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擬錄用人數(shù)5-9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擬錄用人數(shù)10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比例核減招錄職位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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