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新規(guī)定:公務員不得當聽證代表
來源:發(fā)布時間:2011-08-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中新網(wǎng)廣州8月25日電(記者王華)記者今日(25日)從廣州市政府獲悉,《廣州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將于9月起施行,其中規(guī)定公務員不得當聽證代表,以避免聽證會走過場。而原定8月舉行的水價上調聽證會暫時取消。
可提起聽證的“重大決策”包括政府使用重大財政資金、安排重大投資項目、處置重大國有資產(chǎn)、開發(fā)重大自然資源或制定城市建設、環(huán)保、土地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政府在實施前,需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間不得少于20天。公眾意見分歧較大,應當組織聽證。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應當組織聽證的,也可以在決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請聽證。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答復建議人,不組織聽證的,應說明理由。
《辦法》還明確,聽證代表遴選需兼顧各方不同利益或不同意見,其中遴選產(chǎn)生的代表人數(shù)不得少于聽證代表總人數(shù)的三分之二。聽證會代表不得屬于國家機關或公共事務管理組織的在職工作人員(含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合同制雇員)。
此前廣州歷次聽證會,都是有來自政府部門的公務員代表。如今年7月舉行的士調價聽證會,25名聽證代表中,有2名政府職能部門代表,分別來自市交委和市財政局。
據(jù)了解,聽證代表可通過個人報名遴選、委托社會團體推選、聽證機關邀請等方式產(chǎn)生,具體人數(shù)根據(jù)聽證事項確定,但不得少于9人。該《辦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此外,原計劃8月召開的廣州水價上調聽證會,因CPI高企、為穩(wěn)定物價而暫緩舉行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