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1-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已經發(fā)布,詳見下文:
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全省有空缺編制的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面向社會公開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省、市(州)兩級的職位,除特殊職位和專業(yè)外,必須具備兩年基層工作經歷。報考遴選選調生職位,按照我省選調生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
二、報考程序
(一)查詢職位
報考人員可于2011年3月23日登陸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http://suba.scs.gov.cn/hbgk查詢職位公告。也可以通過荊楚旗幟網(http://www.jcqzw.com)和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rsks.gov.cn)上的相關鏈接登陸考錄專題網站。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職位表。
對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可在考錄專題網站“招考部門咨詢電話和網站下載”查詢。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就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編制了《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報考前應認真閱讀該指南(可登陸考錄專題網站下載)。
(二)網上報名
除國家安全機關和35歲以上高學歷人員外,其他所有招錄職位均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階段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放在面試前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公告》招考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于2011年3月23日8:00至3月29日17:00期間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填寫《誠信承諾書》,注冊個人信息后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準確、真實,對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及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將在面試前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截止3月29日17:00前,報考人員可退訂原先報考的職位,改報其他職位。
2.查詢報名序號。請于2011年3月30日17:00后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三)35歲以上高學歷人員報名
年齡在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通過網絡報名,報名時請直接與要報考的招錄機關聯(lián)系。征得招錄機關同意報名后,考生應將考試報名登記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加蓋公章)書面?zhèn)髡嬷琳袖洐C關,同時將考試報名登記表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給招錄機關。
(四)繳費確認
提交報考信息后,報考人員需要進行繳費確認。除報考國家安全機關的人員及35歲以上高學歷人員外,報名確認均采取網上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6:00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rsks.gov.cn)繳費確認。未按期參加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網上繳費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并按規(guī)定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先進行網上繳費確認,于筆試當日現(xiàn)場辦理退費手續(xù)�,F(xiàn)場退費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2011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戶口本(原件或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五)網上打印準考證
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3日16:00期間,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www.hbrsk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國家安全機關的人員,由省安全廳確認并發(fā)放準考證;35歲以上高學歷人員由招錄機關確認并發(fā)放準考證。
(六)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基礎知識》考試,《公安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人員了解、掌握從事公安工作必須具備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的程度,以及運用專業(yè)基礎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該測試全部為客觀題。
2、筆試時間。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具體安排為:
4月2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4月24日下午 14:00-16:30申論
16:45-17:45 公安基礎知識
本次考試在武漢市區(qū)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查詢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2011年5月底前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三、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
(一)面試前資格審查
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前,各招錄機關組織資格審查。在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
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工作證(原件)、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可在考察時提供),職位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需出具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2011年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組織部組織處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該職位沒有遞補對象的,進行職位調劑。
(二)調劑
資格審查結束后,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未達到3:1比例的職位,須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可登陸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調劑結束后,報考省直機關、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省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的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面試公告。報考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qū)的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公告登陸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查詢。
(三)參加面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
面試當日,報考人員在面試開考前10分鐘未到達指定地點或者棄考的,招錄機關做好現(xiàn)場記錄,并取消其面試資格,不再遞補人員。
專業(yè)科目筆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將在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四)綜合成績計算
1、普通職位
不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面試成績÷面試滿分×50;
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專業(yè)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筆試滿分×1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40。
2、遴選選調生職位
不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30 +面試成績÷面試滿分×70;
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的,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30 +專業(yè)科目筆試÷專業(yè)科目筆試滿分×1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職位
綜合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共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公安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滿分×10+面試成績÷面試滿分×40。
五、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面試結束后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體能測評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和《司法行政機關錄用監(jiān)獄勞教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能測評四個項目中三項達標者為合格。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刑事科學技術職位人員體能測評四個項目中兩項達標即為合格。
在組織體能測評工作前,國家如頒布新的體能測評規(guī)定,則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員,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
(一)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檢驗檢疫、安監(jiān)等職位,還須符合《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除公安特警職位外,其他所有職位均不進行乙肝項目檢測。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招錄機關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人員,不能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經招錄機關書面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從報考同職位的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七、公示和審批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并在考錄專題網站或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各科成績、綜合成績、畢業(yè)院校及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監(jiān)督電話等。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公示反映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問題并經調查屬實的人員,不予錄用�?忌鷪竺麉⒓游沂�公務員考試,后又被其他省、市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確定為我省擬錄用人員。
擬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處理。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經招錄機關書面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從該職位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審批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錄用資格。
相關事項提醒:
1、請考生網上報名時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審查、調劑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
2、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仔細核對擬報考的職位,錯報職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準考證是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jù),請考生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