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0年直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注意事項
來源:網(wǎng)絡 發(fā)布時間:2010-05-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位的體檢考生,一般安排在該職位面試結束的第3天進行體檢,即10日面試的12日體檢,11日面試的13日體檢,依此類推。
報考省監(jiān)獄管理系統(tǒng)職位的考生,10日至11日面試入圍的,14日體檢;12日至13日面試入圍的,15日體檢;14日面試入圍的,安排在16日體檢。
二、資格審核。入圍體檢的考生,應于體檢前一天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張,到招錄機關指定地點審核體檢資格(由招錄機關另行電話通知考生,請保持電話聯(lián)絡暢通),填寫體檢表第2頁中有關內容(不得填寫本人姓名,其中“抽簽序號”和“受檢者簽名”留待體檢當天到醫(yī)院報到時按照抽簽序號牌填寫),并貼上本人相片后交招錄機關保管。
三、體檢報到。入圍體檢考生應于體檢當天,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招錄機關的要求依時到指定地點集中,并須于當天8︰00至8︰30期間到達指定體檢醫(yī)院體檢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報到。不按時參加體檢或證件攜帶不齊的,取消體檢資格。
四、體檢紀律。體檢過程中,考生應將抽簽序號牌掛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員指引和體檢順序進行體檢,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忌鶖y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后裝入信封并寫上本人抽簽序號再交招錄機關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yī)院時領回。對違反規(guī)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或在體檢過程中主動透露個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體檢資格。
五、當場復檢。考生對身高、體重、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復檢。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
六、經(jīng)醫(yī)院工作人員確認體檢項目無漏檢、誤檢后,考生將抽簽序號牌交回工作人員,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離開體檢醫(yī)院。
七、體檢結果于5月20日左右在廣東組織工作網(wǎng)和廣東人事網(wǎng)公布�?忌鷳{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碼和身份證號碼進行查詢。
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和熟悉有關體檢標準, 并保持電話聯(lián)絡暢通,以便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隨時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方式與考生聯(lián)系。請考生提前一天熟悉招錄機關指定的集中地點和交通路線,預足時間,確保準時抵達,切勿因遲到而造成遺憾。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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