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考試:對公路基建項目開工前審計探討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2-04-25 10:19:46
由于近幾年國家經濟發(fā)展的需要,國家采取了拉動內需,刺激國內消費的政策。因此全國上下興起了基礎設施建設新高潮,其中以公路建設最為突出。交通部門在取得國家政策傾斜的基礎上,采取了中外合資 作、企業(yè)內聯(lián)、銀團貸款等形式成立了一個又一個公路項目公司。但由于有些項目上馬倉促,沒有嚴格按基建程序辦事,造成了較嚴重的后果:工期長、超概嚴重、效益差等一系列問題。下面就如何做好開工前審計作些探討。
一、進行公路基建項目開工前審計必須解決的問題;審計權限問題。
目前由于公路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形成多種形式的項目法人,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1、由公路建設基金、交通部車輛購置費補助等建設的公路項目。
2、由公路建設基金、交通部車輛購置費補助、高速公路基金作為項目資本金,以公路項目收費經營權向銀行質押貸款、建設的公路項目。
3、由公路建設基金、交通部車輛購置費補助、高速公路基金作為項目資本金,其它資金由世界銀行貸款或其它境內外銀行貸款建設的公路項目。
4、由國內兩家或多家企業(yè)共同投資的公路項目。
5、中外合資 作投資建設的公路項目。
二、審計的內容及方法
公路建設項目從準備到竣工交付使用,經歷前期工作階段、建設階段和竣工交付使用階段,其中決定投資規(guī)模的是前期工作中的“立項”和“開工前審計”。只有抓住這一關鍵環(huán)節(jié),審計才能發(fā)揮宏觀調控作用。然而,過去所批準建設的公路項目,從來不要進行“立項審計”,而是由上級部門批準后才進行“開工前審計”。所以,開工前的審計從實質上就包括了“立項審計”和“開工前審計”的兩部份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 公路建設項目前期立項審計
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設計任務書和進行初步設計等四個方面,著重應審計兩方面:
1、對項目建設方案的審計、審查重點主要從經濟的角度去審計建設方案是否經濟、合理、可行。
2、對設計概算的審計:審查重點主要是概算編制的依據是否符合國家規(guī)定;有無少算、漏算、重算或自行增加工程項目與費用等情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計算是否真實準確;設備、工器具購置費的計算是否真實、準確;基本建設其他費用的計算是否真實正確;審查計劃列項的預留費用是否正確等。
�。� (二) 公路建設項目開工前審計
1、對項目前期的審計
主要審查公路建設項目是否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有關審批和對外簽約是否相符,工程開工前是否完成工程項目的所有前期工作。是否存在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建設項目是否納入國家下達的部門或地方的基本建設計劃,開工前的審批手續(xù)是否合規(guī)、合法;具體包括以下審計內容。
2、基本建設程序的審計
目前,國家基本建設前期工作程序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等工作環(huán)節(jié)。每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只有在完成工作后方可轉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除國家特別批準外,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簡化項目建設程序,基本建設程序審計的對象是項目法人,項目法人必須完善上述程序方可實施建設。
3、建設項目審批的審計
各級審批部門應嚴格審批權限審批公路建設項目,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違規(guī)審批項目法人,也不得采取“化整為零”等方式來逃避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管理,該項審計對象主要是對各級審批部門。
�。�4、對外簽約的審計
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之前,不得擅自對外簽約。只有在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有權審批部門批準后,方可對外正式簽訂貸款協(xié)議、設備購買合同、合作合同等。
對上述審計違規(guī)事項,按國家計委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違規(guī)審批和擅自對外簽約的基建項目,國家計委將追究有關部門和負責人的責任,并視情節(jié)輕重采取暫停審批項目等處罰措施。另按交通部《公路建設監(jiān)督管理辦法》規(guī)定,對違規(guī)審批或擅自簡化基建程序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xù),可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暫停項目執(zhí)行或暫緩資金撥付,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5、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審計
公路基本建設投資計劃是反映公路基本建設投資規(guī)模和投資分配比例的綜合性計劃,是以基本建設投資資金來源與運用為對象進行編制計劃,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初步設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后才能納入基本建設計劃。沒有納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的項目,不能備料和施工。因此,作為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的審計。首先,應審查其設計文件是否按照規(guī)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有無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情況。其次,應審查建設項目是否納入國家下達的部門或地方基本建設計劃。屬于中央投資的項目,應審查是否有交通部下達的基本建設計劃,地方計劃安排的項目,審查 或越權審批的情況。其次,應審查建設項目是否納入國家下達的部門或地方基本建設計劃。屬于中央投資的項目,應審查是否有交通部下達的基本建設計劃,地方計劃安排的項目,審查是否已納入省下達的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小型建設項目,應有交通部或省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基本建設計劃,沒有納入基本建設計劃的項目,都不能開工或復工。
6、工程投資及資金來源的審計
主要是審查工程投資是否已安排年度投資計劃,投資來源是否落實,投資額度是否能夠滿足年度工程資金需要。建設資金的來源主要包括資本金、財政債券、企業(yè)債券和項目銀行貸款等部分。
�。� 1)資本金
按照國務院“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規(guī)定:“交通運輸項目資本金比例為35%及以上”。目前我國公路項目的資本金構成主要有:①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內資金、國家批準的各種專項建設基金、國有企業(yè)產權轉讓收入、地方人民政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的各種規(guī)費及其它預算外資金。②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及企業(yè)法人的所有者權益包括資本金、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股票上市收益資金等 企業(yè)折舊資金以及投資者按照國家規(guī)定從資金市場上籌措的資金。③社會個人合法所有的資金。④國家規(guī)定的其它可以用作投資項目資本金的資金。因此,對開工前資本金的審計,主要審查資本金是否落實,如對財政預算、預算外資金是否與交通部和地方下達的基本建設計劃中的預算數(shù)及預算外資金安排相符。對于國家授權投資機構及企業(yè)法人的所有者權益,企業(yè)折舊資金及國家授權機構從資金市場籌措的資金,主要是審查其取得資金的渠道是否合乎國家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