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遼寧森林公安系統(tǒng)人民警察準考證打印時間
來源:遼寧人事考試網發(fā)布時間:2012-08-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筆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1、公共科目筆試內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所有報考者均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shù)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渡暾摗分饕ㄟ^報考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者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荚嚪秶础哆|寧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招生)及森林公安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共科目考試大綱》掌握。
2、筆試的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報考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3、分數(shù)線確定及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省公務員局根據(jù)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考生筆試成績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查詢。
四、面試
(一)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劃定后,根據(jù)公布的面試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xiàn)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將在遼寧人事考試網統(tǒng)一發(fā)布。
筆試成績計分的公式為: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50%。
(二)資格審查
面試前,由省林業(yè)廳組織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復審)和身體基本條件檢查(體能測試)。根據(jù)人事考試部門提供的報考者照片及信息,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等及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認真核對。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考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的身體基本條件檢查(體能測試)工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面試的組織
面試組織工作由省公務員局會同省林業(yè)廳具體負責。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法,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錄用。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按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偝煽儾⒘姓撸謩e依次以面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忌鷻嘀赜嫹值墓綖椋嚎偝煽�=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2、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省林業(yè)廳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六、公示
擬錄用人選確定后,由省公務員局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的內容為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報考職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七、錄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人員,辦理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錄用;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凡經考試錄用到縣(市、區(qū))以下機關的公務員(人民警察),需在新錄用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崗位工作達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級機關流動,確�?h以下機關公務員隊伍的穩(wěn)定。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及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根據(jù)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5年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凡被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3、請考生認真閱讀遼寧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的專業(yè)指導目錄及招考職位信息表等相關公告。
咨詢電話:
遼寧省林業(yè)廳:024-86851352
遼寧省公務員局:024-23448361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公務員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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