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公務員面試公告
來源:國家公務員局發(fā)布時間:2012-02-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考生請在2月9日下午17:00前發(fā)送郵件進行面試確認。
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標題格式為“***(姓名)面試確認”;正文格式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是否參加面試”。
未按時進行面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已經確認參加面試但實際未參加的,記錄誠信情況,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三、面試資格復審
(一)時間及地點
考生面試資格復審時間為2012年2月22日上午9:00至11:30,地點設在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六層視頻會議室(詳見分局導引標識)。逾期未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攜帶資料明細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粘貼本人一寸彩照的考生報名登記表(彩照須與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報名登記表可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報名登記表須如實詳細填寫高中以上學習和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及獲得何種學歷和學位證書。
(4)應屆畢業(yè)生,包括2010年、2011年的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的,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可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待業(yè)人員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填寫不一致的,還需提供由報名時填寫的原單位所開具的離職證明。
(5)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在職人員及待業(yè)人員提供學位、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考生系留學回國人員,應攜帶經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六張(須與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并裝入寫有本人姓名和報考職位的信封)。
上述材料查驗原件,收交復印件。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參加面試。經查驗,凡存在弄虛作假現象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面試時間
2012年2月23日,面試航站區(qū)派出所治安職位考生。
2010年2月24日上午,面試刑偵支隊刑偵職位考生;24日下午面試治安支隊治安職位考生。
面試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開始�?忌诿嬖嚠斎彰嬖囬_始前30分鐘進入候考室。截止面試當日上午8時50分、下午1時20分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地點
面試考場及候考室設在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機關樓二層(詳見樓內導引標識)。
具體地址:首都機場二緯路(T3航站樓東南側)
乘車路線:北京站乘民航巴士至T3航站樓或東直門乘機場專線(359公交車等)到首都機場。
六、其它事項
體檢、體能測試和考察人選將按該職位錄用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到錄用計劃3倍(含3倍)的,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從高到低確定體檢、體能測試和考察人選。低于3倍的,考生的面試成績需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體能測試和考察。面試考生均未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平均分的,該職位取消錄用。
體檢、體能測試時間以及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10-6453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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