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2012年公務員考試簡章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2-02-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和面試�?荚嚬ぷ饔墒形M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考試工作要求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各科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荚嚧缶V可在上述網站上查閱。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2年3月11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00-16:30《申論》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二)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及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供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應在體檢前提供)及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復審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上述網站公布;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在規(guī)定復審期間內,未參加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因復審出現(xiàn)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的,體能測評和體檢在面試前進行。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含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簽字后,當場送達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報考人員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
四、體檢、考察及錄用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因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報考公安、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的體能測評在體檢前進行,其參測比例為1∶5,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人選。
招錄體檢工作執(zhí)行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要求,市級機關由招考單位負責,轄市(區(qū))單位由該轄市(區(qū))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考單位負責,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審核和監(jiān)督。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政審)。
錄用考察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用人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系統(tǒng)的人員,還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
因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三)公示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統(tǒng)一在上述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擬錄用部門、職位、各科成績、合成總成績以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7天。
(四)錄用
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xù)。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錄用部門發(fā)給《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通知書》或《江蘇省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電大中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普通班)應屆畢業(yè)生須憑相應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領取錄用通知書。
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錄用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己瞬缓细裾撸∠浻觅Y格,個人自主擇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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