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殘聯機關定向招考殘疾人公務員
來源:千龍網發(fā)布時間:2012-01-1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北京市各級機關2012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已經進入報名的第三天。記者發(fā)現在北京市殘聯機關招考的3個職位中,將“社會組織管理”職位用于定向招考殘疾人。此事在殘疾人朋友中引起廣泛關注。
2011年11月18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通過了新修訂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該《辦法》第四章第31條規(guī)定,本市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在招錄工作人員時應當單列一定數量的崗位,依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和程序定向招錄符合崗位要求的殘疾人�!掇k法》以這種定向預留崗位的方式,為殘疾人公平就業(yè)提供了法律保障。
有關人士表示,北京市殘聯在此次公務員招考中,專門拿出一個職位定向招考殘疾人,是落實《辦法》的具體舉措和實際行動,為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起到了很好地示范表率作用,對推動《辦法》的實施,促進全市廣大殘疾人就業(yè)必將產生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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