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1-12-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jù)工作需要,我局擬招聘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況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是中央直屬機關的事務管理部門,下屬的中直機關住房服務中心、中直招待所、中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等三家事業(yè)單位2012年度擬招聘3名工作人員。擬招聘職位均為事業(yè)單位的正式在編崗位,有關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招聘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
�。ǘ⿹碜o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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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哂姓B男新氊煹纳眢w條件;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211工程”院校等高校全日制統(tǒng)招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定向、委培);
�。ㄆ撸┚邆渎毼凰蟮钠渌Y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職位及具體要求
詳見《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2012年度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職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為七個環(huán)節(jié):報名、資格審查、初試、復試、體檢、考察、公示。
1、報名。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12年1月4日截止 。請報考人員將報考申請材料于2012年1月4日前郵寄至:北京市1735信箱人事處(事業(yè)單位招聘),郵編:100017;或者于2012年1月3日至4日8:00–17:00將報考申請材料直接送至北京市西城區(qū)西黃城根北街9號傳達室。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包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學生證、在校期間成績單、就業(yè)推薦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間獲得獎勵證書、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復印件。報考人員要對遞交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因字跡不清、信息不完整、不準確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2、資格審查。2012年1月5日–6日,對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初步篩選,擇優(yōu)確定參加初試人選。屆時將電話通知進入初試的報考人員,沒有進入初試的不再另行通知。
3、初試。2012年1月10日進行初試,確定復試人選。
4、復試。復試擬于春節(jié)后進行,相關事項及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5、體檢。體檢在復試階段完成。
6、考察。綜合考試成績、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考察。
7、公示。擬聘人選名單將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五、有關要求
1、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要在報考申請材料中注明常用的通訊方式,并且保持暢通。
2、及時溝通。在參加招聘過程中,如果確定退出或被其他單位錄用的,要及時與我們溝通,以免影響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3、遵守紀律。凡是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舞弊、隱瞞事實或有其他妨礙招聘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并通報所在學校,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咨詢與監(jiān)督電話:(010)63097973
附: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2012年度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職位表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1年12月23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