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公選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來源:發(fā)布時間:2011-11-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jù)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公務員局《關于認真做好省直機關從基層公開遴選優(yōu)秀公務員工作的意見》(湘人社函(2011)39號)和《關于2011年湖南省省直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優(yōu)秀公務員的公告》,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商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決定于2011年11月14至15日進行資格復審,11月20日上午8:30-11:00進行專業(yè)測試,11月27日上午進行面試,11月28日進行體檢。現(xiàn)將面試入圍考生資格復審相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面試入圍考生參見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1年湖南省省直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優(yōu)秀公務員面試公告》(42人)。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1年11月14至15日工作時間。
三、資格復審地點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qū)紫薇路386號辦公樓8樓820房)。
四、資格復審材料
(一)身份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2011年湖南省省直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優(yōu)秀公務員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
(五)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檢察業(yè)務工作經歷、公訴工作經歷、偵查工作經歷、計算機工作經歷和年限等);
(六)報考職位條件要求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副本或檢察官(法官)任命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七)檢察理論研究職位要求公開發(fā)表的理論文章或調研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五、其他
(一)考生需本人提交復審材料,不得委托他人提交審核;
(二)考生需按規(guī)定時間復審,不參加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
(三)考生所提供的相關材料均要真實可靠,如今后審查中發(fā)現(xiàn)提供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相關資格。
六、咨詢
咨詢部門: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
咨詢電話:0731-84732639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