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工作的說明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1〕21號)精神,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實行網上申報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為做好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認定范圍、認定條件、受理申請與認定程序、工作要求等詳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1〕21號),此通知以及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規(guī)定及資料均可在廣東省教育廳主頁(http://www.gdhed.edu.cn)“教師資格認定”欄及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網(http://jszg.gdhed.edu.cn)查詢與下載。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其它相關問題參照《廣東省2005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粵教繼〔2005〕14號)處理,具體操作按照本說明進行(本說明及相關材料可在江門基礎教育信息網http://jm.edugd.cn/公告欄下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規(guī)定和粵教繼函[2011]3號、4號文件精神,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中及教師進修學校幼師班畢業(yè)的人員不能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請各市、區(qū)教育局和市直學校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工作,及時將本市資格認定報名時間以及有關事項和要求向社會公布,嚴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地本單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化申請,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對于戶口不在當地,但工作單位在當地且人事檔案掛靠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當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例如:戶口在蓬江區(qū)(江海區(qū)),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向蓬江區(qū)(江海區(qū))教育局提出申請;申請高中、中職、中職實指教師資格應向江門市教育局提出申請。 戶口在新會區(qū)(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恩平市),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向新會區(qū)(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恩平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申請高中、中職、中職實指導教師資格應先由當地縣級教育局審查后報江門市教育局認定。 江門市各認定機構相關信息如下:
(二)與教師資格認定相關的其他機構 1、普通話水平測試:由江門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站組織,辦公地點在江門市教育局8樓語委辦(江門市環(huán)市三路20號),聯(lián)系人:李老師、劉老師,聯(lián)系電話:3503962。按照國家語委、省語委的統(tǒng)一要求,江門市語委辦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進行一次普通話水平測試,均只采用網上報名,過期報名平臺自動關閉不再受理。上半年的報考時間為3月上旬至20日,培訓和考試時間為4月底至5月中旬,領到證書的時間為5月底至6月初;下半年的報考時間為9月5日至9月20日,培訓和考試時間為10月底至11月中旬,領到證書的時間為11月底至12月初。如需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考生原則上要提前半年以上報考普通話水平測試,否則按普通話測試工作程序和省的驗證排期是趕不上同一批次的教師資格認定進度的�?记芭嘤柵c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報名時網上的公告為準。具體事宜可上江門市普通話網站查詢(網址:http://59.37.160.33:308)。 2、教育學、心理學補修:江門市申報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補修師范類本科《教育學》《心理學》設在五邑大學政法系,聯(lián)系電話:3296515、3296511,聯(lián)系人:區(qū)老師、黃老師;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補修師范類專科《教育學》《心理學》設在江門職業(yè)技術學院繼續(xù)教育部,聯(lián)系電話:3508206,傳真:3501208,聯(lián)系人:邵老師。具體方案詳見江門基礎教育信息網公告欄《關于舉辦教師資格認定“兩學”課程補修班的通知》。 經廣東省教育廳指定的33所高校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培訓并取得合格成績,可作為我省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 “兩學”有效成績。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時提交《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粵教繼函〔2010〕28號附件1)。 申請人也可通過在高等學校、中等師范學�;蛲ㄟ^國家自學考試等途徑,學習或補修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證書,自學考試可到5184網查詢(網址:www.5184.com)。 3、學歷鑒定:廣東省教育廳學歷鑒定中心江門市代理點設在江門市教育局招生考試辦公室(江門市環(huán)市三路20號),聯(lián)系電話:3503934,傳真:3503938。因學歷鑒定需要1個多月才有結果,請?zhí)崆稗k理。 4、體檢:申請人在認定機構經過資格審查、正式報名取得報名號和報名回執(zhí)后,按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時間上午7:45——11:00攜本人身份證原件,持貼有本人相片(與申請表同底)且加蓋工作單位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報名回執(zhí),空腹到由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交費后即可進行體檢。 各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指定的體檢定點醫(yī)院如下:
二、有關表格填寫要求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填寫(江門市統(tǒng)一使用A3雙面表格) (1)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看封二的填表說明。 (2)封面及表格第一頁及第二頁的“備注”欄由申請人填寫,只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晰、端正。 1、姓名、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申請資格種類、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所學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職務、申請任教學科(課程)、身份證(或港澳臺證、軍官證等)號碼為必填項目,必須填寫準確、清晰,“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必須與申請人身份證一致,其余項目按實際情況填寫。 2、“工作單位”的填寫:工作單位的全稱,以單位公章為準; 3、“戶籍所在地”填寫至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辦事處; 4、“申請教師資格種類”的填寫: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5、“出生日期”的填寫:“出生日期”必須與所填寫的“身份證號碼”中所包含的出生年月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應按身份證號碼所顯示的出生日期進行填寫。“出生日期”格式:yyyy-mm-dd,如1982-12-08; 6、“畢業(yè)學校”和“所學專業(yè)”名稱按畢業(yè)證書填寫; 7、“最高學位”填寫“博士”、“碩士”、“學士”或“無學位”; 8、“最高學歷”填寫“研究生”、“大學本科”、“大學�?�”、“中師”、“幼師”、“其它中專”、“高中”、“文盲或半文盲”; 9、“現從事職業(yè)欄”按國家規(guī)范要求填寫(如公務員、醫(yī)生、工人、農民、軍人等) 10、“申請任教學科(課程)”只填一個學科,在職教師所填學科名稱原則上應與其任教學科相一致,其他人員所填學科名稱原則上應與其所學學科相一致。任教學科只能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錄入系統(tǒng)”的“申請任教學科”欄中選擇,如所選的是“申請任教學科”中沒有的學科,以相關或相近的學科代替。 11、“本人簡歷”從本人小學畢業(yè)后填起,先填寫所有的學習經歷,再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學習經歷時注明學歷層次(研究生、本科、大專等)及學習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脫產、函授、電大、自考、業(yè)余、網絡教育等); 12、申請人如有“取得過某種教師資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被撤銷過教師資格”、“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等情形,應在備注欄中注明。 (3)申請表的第二頁“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至“普通話水平”由工作單位填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中符合免測條件的由工作單位填寫,填寫要求如下: ⑴“思想品德鑒定意見”的填寫措辭不作統(tǒng)一要求,當要簡明扼要,據實填寫; ⑵“身體和健康狀況”一欄填寫:按“合格”、“不合格”填寫; ⑶“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情況”一欄的填寫: 相應層次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的填寫“符合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特許條款”; 非相應層次師范教育類畢業(yè),已補修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考試合格的填寫“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合格”; ⑷“普通話水平測試”一欄的填寫:除填寫測試等級、分數外,寫上是否合格; ⑸“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結果”一欄的填寫: 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相一致,且在學期間有教育教學實習合格成績,符合免測條件的由工作單位填寫“免測”,并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其他人員,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評審專家委員會在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后填寫。 (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填寫 第1-3欄由申請人填寫,第4-11欄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單位人事處)或街道辦事處填寫,要嚴格按照表格中的內容填寫,要求內容概括,文字精練,據實填寫,文字不能填出表格框外,。在“鑒定單位(全稱)”一欄加蓋鑒定單位公章。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及材料整理要求 (一)報名受理教師資格認定需提交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后續(xù)本科或大專畢業(yè)學歷者還須提供前大�;蛑袔煂W歷證書); 5、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還需提供由廣東省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7、《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8、相應學歷學習期間的學業(yè)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包含有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及教育教學實習成績,需由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加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用鉛筆在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相關處圈起來; 9、非師范教育類畢業(yè)人員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不一致的申請人還需提供補修與申請資格相應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0、江門市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江門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人事檔案掛靠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1、其他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如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需提供) 12、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張(辦證用,黑白、彩色均可,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13、凡需接受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申請人,都要填報《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報名表》(附件4),并按規(guī)定繳納認定費用(240元); 14、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電子照片文件和電子版數據。 (二)材料規(guī)格整理要求: 1、復印件規(guī)格:使用A4復印紙單面復印、縮印,身份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3、材料排放順序: 按上述材料編號順序排好后,并將2至11的材料在左上角平釘,裝訂成冊后夾在兩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中間。 4、辦證用照片,由學校統(tǒng)一整理后按報名序號的順序粘貼在《2010江門市面向社會認定資格辦證用照片粘貼表》(見附表2)上。 四、市直教師資格認定相關工作安排 (1)網上預報名:9月20日至9月22日 網上預報名前進行相關材料準備,包括學歷鑒定、普通話水平測試、準備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電子照片文件等材料。 戶籍在蓬江區(qū)、江海區(qū)(或人事檔案已掛靠到江門市、蓬江區(qū)、江海區(qū)人才交流中心)申報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按《江門市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預報名操作指引》(詳見附件8)進行網上預報名,預報名完成后從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網打印出A3規(guī)格《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張)、A4規(guī)格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員體檢檢查表》連同其他材料待體檢完成后到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現場報名。 申請人另按要求準備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紙質的和電子版的),紙質照片8張,電子照片文件大小在20K以內,像素為114(寬)×156(高),照片擴展名為JPG,最終上傳的電子版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 (2)體檢: 網上預報名后,9月24日(星期六)上午7:45市直申請人(蓬江區(qū)、江海區(qū)戶籍申報高中、中職、中職實指教師資格的申請人)空腹憑網上預報名時收到的手機短信、本人身份證和預報名時網上打印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自行到指定醫(yī)院(市直在五邑中醫(yī)院)進行體檢。身體條件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粵教繼〔2011〕10號執(zhí)行。各市區(qū)體檢時間由各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辦安排。 申請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天內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公示: 申請人的材料在報名前后必須在本人所在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在街道辦事處公示)公開展示7天以上。 各學校(單位)應將“公示”張貼在學校(單位)公告欄或突顯的位置,也可以將“公示”內容掛上校園網(單位網站),讓教職工(單位職工)都知道公示情況,并參與監(jiān)督(公示樣式見附件7)。 (4)現場報名: 市直申請人2011年9日28、29、30日現場報名(其他人員現場報名時間由當地教育局在當地基礎教育信息網公布),報名地點為各市區(qū)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報名時需提交: 1、申請人提供的全部基本材料(包括辦證用的照片),具體要求詳見本文第三大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及材料整理要求)第(一)點(報名受理教師資格認定需提交材料) 2、本文附件1至4的表格 3、公示結果(書面形式,在公示紙上寫明公示情況,單位聯(lián)系人親筆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4、繳納相應費用,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繳納教師資格認定考試費每人240元。 經工作人員驗核基本符合申請條件后,編上報名號,取得報名回執(zhí)。 現場報名將分時段進行,具體時間以申請人收到的短信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前往現場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為確保我市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報送材料,逾期將不予受理。 (6)能力測試: 10月中上旬進行,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請各市區(qū)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后,將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果(包括申報人工作單位、姓名、身份證號、面試成績、面試組長姓名、試講成績、試講組長姓名)及時報送江門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7)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0月8日凌晨至10月15日凌晨。申請人登陸“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網”(http://jszg.gdhed.edu.cn)的“網上報名”欄,按照系統(tǒng)提示和《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申報須知》認真、細致、準確填寫申報信息,上傳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照片要求見相關材料準備,必須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資格證相片等同一底版),并確保網上申報信息與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致。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確認無誤后,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用80克A3紙雙面打�。�、《承諾書》《報名號及現場確認認信息》等材料,并親筆簽名。 申請人網上申報時,務必選定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中教師資格者,選定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均為當地(縣)教育局。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市直兩區(qū)(蓬江、江海)申請人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均為江門市教育局;其他市區(qū)(新會、臺山、開平、鶴山、恩平)申請人選定認定機構為江門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為當地(縣)教育局。 申請人一次性填寫申報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返回此次申報生成的報名號,申請人務必牢記網報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8)現場確認: 10月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5:30,申請人將打印并在封二承諾欄由本人簽好名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規(guī)格一式兩份)等材料(注明網報報名號)送到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當地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并在《江門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基本情況花名冊(打印證書前校對用表)》(附件5)親筆簽名。 所有簽名均不得代簽,無本人簽名或請人代簽,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以不予受理。簽名后或證書發(fā)放后才發(fā)現的差錯,責任由簽名人承擔。 現場確認將分時段進行,具體時間以申請人收到的短信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前往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9)信息校對: 2011年10月20-23日,為信息校對時間,確保準確無誤后合并到網絡版管理信息系統(tǒng)。 (10)證書打印、簽領證書: 2011年下半年,數據上報教育部后,由教育部發(fā)放證書后,各認定機構打印證書,完成后由各單位派人到江門市教育局粘貼照片、登記造冊、簽領證書。 五、各市(區(qū))教育局2011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安排 各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辦可參照市直的工作安排,根據自己實際進行。 在網上報名之前,各市區(qū)須根據本地實際組織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完成普通話測試、補修“兩學”課程,學歷鑒定、體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等工作。 在網上報名期間,要完成簽名確認、信息校對、生成證書編號、導出數據、審核網報數據等工作。 各市區(qū)須提前完成全部教師資格材料和數據的審核審查,在10月7日前上報申報高職中人員基本信息(工作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申請資格種類、申報學科、聯(lián)系手機),10月19日前將全部高職中數據、名冊、現場確認材料、申報材料報江門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認定(上送的申請表應在封面左上角用鉛筆標上順序號) 11月10日之前各市區(qū)須完成數據審核和生成證書編號,并認定編號后的本市區(qū)數據及名冊上報江門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11月30日之前,各市區(qū)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總結和《江門市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情況統(tǒng)計簡表》上報江門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10月23日。 為確保我市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辦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報名、接收數據和受理材料,逾期將不予受理。 本說明可詳見江門基礎教育信息網(http://jm.edugd.cn) 江門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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