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保險等問題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1-07-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財審)局:
為保證“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基層服務期間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現就“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保險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深入貫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八部門《關于做好2010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0〕32號)等文件精神,統(tǒng)一為2010年和2011年參加服務的 “三支一扶”大學生辦理醫(y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負責。從2012年開始,“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保險問題按照省政府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為提高“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基層服務期間的生活待遇,決定將2010年參加服務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第二年度(2011-2012年度)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由原來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所需資金由省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補助。
三、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保險等工作的領導,分管領導要親自抓,并指定專人負責,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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