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等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公告
來源:發(fā)布時間:2010-12-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勞教所職位的體檢定于2011年1月9日進行。根據有關規(guī)定,育路教育網現將體檢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對象
太原市公安局職位,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60%+面試成績×40%)從高到低順序,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附后。
太原市勞教所職位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60%+面試成績×40%)從高到低順序,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已在山西人事考試網公布,請注意查詢。
二、體檢時間、集中地點
參加體檢的考生于2011年1月9日早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在太原市政府大院內(新建路69號)集中統一乘車,不得遲到。凡證件與本人不符或證件不全的,不得參加體檢;未按規(guī)定時間集中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體檢醫(yī)院向考生收取,收費標準為男性280元,女性320元。
四、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五、體檢須知
1、體檢應盡量保持平和心態(tài),不要過于緊張。
2、體檢前,要注意飲食,不要吃過多油膩、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飲酒,不要吃對肝、腎功能有損害的藥物。
3、體檢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和情緒激動,保證充足睡眠,以免影響體檢結果。注意個人衛(wèi)生。
4、體檢前12小時應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體檢當日,女性不要化妝。
六、注意事項
1、 考生在進行眼科檢查時不得佩戴隱形眼鏡。
2、考生如對體檢項目中身高、視力、血壓三項體檢結果有疑問,須當場提出復檢申請,在當天體檢全部結束后進行復檢,過后不再受理。其他體檢項目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1日內向太原市公務員管理局提出書面復檢要求,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費用按規(guī)定繳納,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考生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請人代檢,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體檢場地,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對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冒名頂替的考生,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4、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60%+面試成績×40%)從高到低順序,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等額確定考察人員。
咨詢電話:0351-2020088太原市公務員管理局
太原市公務員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