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貨運代理《航空貨代》復習講義第七章同步習題
來源:考試大發(fā)布時間:2013-01-09
(一)單項選擇題
1.B。理由: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13條和第114條規(guī)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
2.C。理由:我國國際航空貨運單共有正本3份,副本9份。其中,副本9由航空貨運代理人持有。
3.B。理由:貨運單NotNegotiable表示AWB是不可轉讓的文件,其意義是指航空貨運單僅作為貨物航空運輸?shù)膽{證,所有權屬于出票航空公司,與可以轉讓的海運提單的作用恰恰相反。
4.A。理由:我國國際航空貨運單的正本3是給托運人的。
5.C。理由:航空運輸中貨物的明顯損壞,收貨人應在發(fā)現(xiàn)損壞時立即提出,最遲在收到貨物后14天內提出。
(二)判斷題
1.錯。理由:航空貨運單是由托運人或者以托運人的名義填制,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在承運人的航線上運輸貨物所訂立運輸契約的憑證。
2.錯。理由:航空貨運單不可轉讓,屬于航空貨運單所屬的空運企業(yè)。
3.對。理由:根據(jù)《華沙公約》,由于貨運單所填內容不準確、不完全,致使承運人或其他人遭受損失,托運人負有責任。
4.對。理由:根據(jù)《華沙公約》,航空貨運單不符合規(guī)定或航空貨運單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5.錯。理由:一張貨運單只能用于一個托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托運的由承運人承運的,運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貨人的一件或多件貨物。
6.對。理由:根據(jù)IATA的規(guī)定,任何IATA成員都不允許印制可以轉讓的航空貨運單,貨運單上的“不可轉讓”字樣不可被刪去或篡改。
7.對。理由:航空貨運單條款中規(guī)定,承運人為完成本運輸契約可以作合理安排,包括承運人根據(jù)需要改變運輸方式或更換飛機而不需要事先通知貨主或代理人,但應照顧托運人利益。
8.對。理由:我國國際航空貨運單的正本2給收貨人。
9.對。理由:航空貨運單通常包括有出票航空公司(ISSUECARRIER)標志的航空貨運單和無承運人任何標志的中性貨運單兩種。
10.錯。理由:交付貨物時,收貨人有權向承運人提出異議,但必須用書面形式。
(三)問答題
答: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最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如下:①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運輸契約的憑證;②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③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jù);④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jù);⑤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⑥是保險證明。
(四)操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