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價師《案例分析》考點解析(32)
來源:考試吧發(fā)布時間:2012-07-25
工程索賠的處理原則
1. 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jù)
工程師依據(jù)合同和事實對索賠進行處理是其公平性的重要體現(xiàn)。在不同的合同條件下,這些依據(jù)很可能是不同的。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的索賠,在國內(nèi)《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的合同條款中,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的損失,是由承包人承擔的,不能向發(fā)包人索賠;但在FIDIC合同條件下,不可抗力事件一般都列為業(yè)主承擔的風險,損失都應當由業(yè)主承擔。
2. 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
索賠事件發(fā)生后,索賠的提出應當及時,索賠的處理也應當及時。索賠處理得不及時,對雙方都會產(chǎn)生不利的影響,處理索賠還必須堅持合理性原則,應當考慮到工程的實際情況。
3. 加強主動控制,減少工程索賠
對于工程索賠應當加強主動控制,盡量減少索賠。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過程中,應當盡量將工作做在前面,減少索賠事件的發(fā)生。這樣能夠使工程更順利地進行,降低工程投資、減少施工工期。
工程索賠的計算
1. 可索賠的費用
費用內(nèi)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人工費。包括增加工作內(nèi)容的人工費、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等累計,其中增加工作內(nèi)容的人工費應按照計日工費計算,而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按窩工費計算,窩工費的標準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
(2)設備費。可采用機械臺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當工作內(nèi)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準按照機械臺班費計算。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索賠,當施工機械屬于施工企業(yè)自有時,按照機械折舊費計算索賠費用。當施工機械是施工企業(yè)從外部租賃時,索賠費用的標準按照設備租賃費計算。
(3)材料費。
(4)保函手續(xù)費。工程延期時,保函手續(xù)費相應增加,反之,取消部分工程且發(fā)包人與承包人達成提前竣工協(xié)議時,承包人的保函金額相應折減,則計入合同價內(nèi)的保函手續(xù)費也應扣減。
(5)遲延付款利息。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時間進行付款的,
(6)保險費。
(7)管理費。此項又可分為現(xiàn)場管理費和公司管理費兩部分,由于二者的計算方法不一樣,所以在審核過程中應區(qū)別對待。
(8)利潤。
2. 費用索賠的計算
計算方法有實際費用法、修正總費用法等。
(1)實際費用法。該方法是按照各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然后將各費用項目的索賠值匯總,即可得到總索賠費用值。這種方法以承包商為某項索賠工作所支付的實際開支為依據(jù),但僅限于由于索賠事項引起的、超過原計劃的費用,故也稱額外成本法。
(2)修正的總費用法。這種方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原則上,去掉一些不確定的可能因素,對總費用法進行相應的修改和調整,使其更加合理。
3. 工期索賠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1)劃清施工進度拖延的責任。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滯后,屬于不可原諒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的延誤,才是可原諒的延期。例如:可原諒但不給予補償費用的延期是指非承包人責任的影響并未導致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大多屬于發(fā)包人應承擔風險責任事件的影響,如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影響的停工等。
(2)被延誤的工作應是處于施工進度計劃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內(nèi)容或者是非關鍵工作,但是延誤超過了總時差。 首先是分清責任,然后是計算和處理延誤工期問題。
4.工期索賠的計算
工期索賠的計算主要有網(wǎng)絡圖分析和比例計算法兩種。
(1)網(wǎng)絡分析法是利用進度計劃的網(wǎng)絡圖,分析其關鍵線路和被延誤工作的總時差。
(2)比例計算法的公式為:
該方法主要應用于工程量有增加時工期索賠的計算,公式為:
工程延誤的處理
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兩、三種原因同時發(fā)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稱為“共同延誤”。在這種情況下,要具體分析哪一種情況延誤是有效的,應依據(jù)以下原則:
(1)首先判斷造成拖期的哪一種原因是最先發(fā)生的,即確定"初始延誤"者,它應對工程拖期負責。在初始延誤發(fā)生作用期間,其他并發(fā)的延誤者不承擔拖期責任。
(2)如果初始延誤者是發(fā)包人原因,則在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nèi),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長,又可得到經(jīng)濟補償。
(3)如果初始延誤者是客觀原因,則在客觀因素發(fā)生影響的延誤期內(nèi),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長,但很難得到費用補償。
(4)如果初始延誤者是承包人原因,則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nèi),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補償,也不能得到費用補償。
FIDIC合同概述
1. FIDIC簡介
FIDIC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lián)合會 的縮寫。 主要介紹FIDIC施工合同條件的主要內(nèi)容。
2. FIDIC合同條件的構成
FIDIC合同條件由通用合同條件和專用合同條件兩部分構成,且附有合同協(xié)議書、投標函和爭端仲裁協(xié)議書。
(1)FIDIC通用合同條件。FIDIC通用條件是固定不變的,工程建設項目只要是屬于房屋建筑或者工程的施工, 都可適用。 通用條件可以適用于所有土木工程的,條款也非常具體而明確。
(2)FIDIC專用合同條件。 通用條件與專用條件一起構成了決定一個具體工程項目各方的權利義務及對工程施工的具體要求的合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