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1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公告 我省201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定于2011年4月9日至10日舉行�,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對象 除師范畢業(yè)生和博士學位獲得者外,報名參加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是當年或下一年度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前提。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已畢業(yè)或應屆畢業(yè)生(未必修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學校未安排、本人未參加三個月以上中小學教育實習),有志從事教師職業(yè),應參加省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小學、中學)、教育心理學(小學、中學)考試,經(jīng)考試合格后才能進入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已認定某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現(xiàn)申請認定另一層次或種類教師資格,不論是否屬于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均應參加現(xiàn)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相應層次或種類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 免考應屆師范畢業(yè)生,是指經(jīng)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按下列標準確定的學生:①所學專業(yè)列入省教育廳公布的《江西省高校涉及師范教育專業(yè)名單》;②在校學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技術等課程列入教學計劃必修課程,且考試成績均合格;③學校安排畢業(yè)班學生參加中小學教學實習3個月以上,且有實習單位證明,并經(jīng)學校鑒定合格。凡未全部符合以上三項標準的學生,應報名參加考試。未參加考試,不予進入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二、考試報名 需參加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的人員可于2011年3月1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錄江西教師網(wǎng)報名,網(wǎng)址:www.jxteacher.com。報考人員要認真仔細閱讀網(wǎng)頁提示和注意事項;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參加了考試或填報虛假信息被取消認定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三、考試繳費、打印準考證 網(wǎng)上報名注冊后,報考人可按照網(wǎng)頁提示,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操作。按照《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fā)改收費字[2007]591號)的規(guī)定,考試費按每考生60元/科的標準收取,報名的同時進行繳費,報考人員應在3月25日18:00之前完成繳費。2011年3月28日起可在網(wǎng)上隨機打印準考證(具體操作辦法,見網(wǎng)頁上相關提示)。 四、考試內(nèi)容 申請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以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試中心編,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為準;申請中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教師資格以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為準。 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如報考者要求參加考前輔導,應按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補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培訓院校(機構)名單的通知》(贛教師字[2007]9號)規(guī)定,自愿選擇在有資質(zhì)的學校培訓。 五、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采用基于計算機的考試形式。2011年4月9日至10日,在各設區(qū)市政府所在地設置考場舉行考試。如報名人數(shù)過多,考場座位不足,順延至下一日安排考試。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每科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兩科考試連續(xù)進行(考單科者,按單科考試時間安排),60分及以上為單科考試合格成績。 從3月28日起,考生可憑準考證信息,登錄江西教師網(wǎng),免費進行考前模擬練習,熟悉考試題型和操作方法。 六、考試成績 2011年4月20日之后,報考人員可上網(wǎng)查詢考試成績,也可自愿要求通過手機短信服務獲知考試成績。報考人員4月22日起可在江西教師網(wǎng)上自行打印單科成績合格證書,此證書在教師資格認定的現(xiàn)場確認時由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確認和審驗�?荚嚭细癯煽�2011年或2012年度申請認定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一次性有效。 七、考試時間日程安排 1、考試報名:2011年3月1日8:00至3月20日18:00止; 2、網(wǎng)上繳費:2011年3月1日8:00至3月25日18:00止; 3、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2011年3月28日起至開考前止; 4、考前網(wǎng)上免費測試:2011年3月28日起至開考前止; 5、考試:2011年4月9日或4月10日; 6、公布考試成績:2011年4月20日; 7、考生網(wǎng)上打印單科成績合格證:2011年4月22日起至7月底止; 八、考試紀律 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紀律的,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18號令)進行認定和處理。在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nèi)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江西省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91-8120873;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辦公室咨詢電話:0791-8627958、0791-8627978;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01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須知(一)、(二),報名時登陸江西教師網(wǎng)(www.jxteacher.com)查詢。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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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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