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培訓和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張教通〔2010〕74號
各區(qū)縣教育局、局屬各單位:
為認真做好2011年教師資格認定的準備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培訓
為認真組織好教師教育專業(yè)培訓和考試,提高我市參考人員考試合格率,根據(jù)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guī)定,我局委托吉首大學外國語學院(地址:張家界市城區(qū)三角坪)舉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培訓班。
1、培訓對象:非師范專業(yè)大專及以上畢業(yè)人員或在讀學生,擬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的對象。
2、報名時間:2011年1月5日至6日。1月5日上午以非師范專業(yè)大專及以上畢業(yè)人員報名為主;1月5日下午、1月6日以吉首大學張家界校區(qū)、張家界學院和張家界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在校學生報名為主。1月7日至2月底為自學時間,集中培訓時間為3月初。集中培訓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集中培訓以晚上培訓為主。為確保培訓效果,提高考試合格率,請報名對象自覺搞好自學。
3、報名地點:吉首大學外國語學院一樓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8202123;聯(lián)系人:談宗凡。
4、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校學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3張。
二、關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由省教育廳命題、制卷、評卷,市教育局負責組考。組考模式比照高考要求,考試時間由省教育廳確定,一般安排在3月第三周周六,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在集中培訓結束前發(fā)放。為方便參考對象,考試報名和培訓報名一并進行。按有關規(guī)定收取培訓費、考試費和教材費。集中培訓和考試期間食宿自理。
以上通知,請遵照執(zhí)行。
張家界市教育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