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2011年招錄工作有關事項的說明
來源:網絡發(fā)布時間:2010-10-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1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國家公務員考錄工作開始,以下為:全國總工會2011年招錄工作有關事項的說明
全國總工會(以下簡稱“全總”)2011年計劃招錄39人,共33個職位,具體要求已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公布,歡迎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F(xiàn)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認真填寫報名資料的各項內容,凡要求填寫的,不能空項。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或因報名資料失實導致未被錄用的,后果自負。
(一)關于學歷和學位
1、職位中要求的學歷及學位,均屬于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范圍,不屬于此范圍的將不予認可。
2、職位中明確要求學歷為“本科”或“研究生(碩士)”的,高于或低于該學歷的考生均不能報考。
3、社會在職人員,應已經獲得相應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11年7月以前畢業(yè)并獲得相應的學歷和學位證書。
4、留學歸國人員,在報名時,須持有我國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信息、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并詳細填寫在“備注”欄內。
(二)關于基層工作經歷
1、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報考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應符合《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中的規(guī)定,不符合條件的不能報考。
2、兼職工作的經歷,須注明“兼職”。
3、報考人員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現(xiàn)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須在“備注”欄內注明試用期是否已滿。
(三)關于英語考試等級要求
報考職位要求為英語國家六級的,報考人員應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yōu)?25分以上。
(四)關于大學生村官
辦公廳信訪處信訪接待及處理崗位(職位代碼0301001001)、中國財貿輕紡煙草工會辦公室調研和文件起草工作崗位(職位代碼0301018001)、機關工會辦公室工作崗位(職位代碼0301020001)等3個職位只面向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符合職位要求的大學生村官,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大學生村官在面試時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五)關于學習和工作經歷
學習及工作經歷須填報完整、準確。學習和工作的時間段應準確、連續(xù),精確到月份。非工作經歷,如待業(yè)等其他情況,在備注中說明。學習經歷中應注明各階段學歷、學位、專業(yè)。應屆生應填寫齊全學科成績。
(六)關于社會在職人員
社會在職人員報名須注明以下情況:①個人檔案情況(存檔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②戶口情況(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③現(xiàn)所在單位是否同意報考(注明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lián)系電話等)。
未按上述要求填報的,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
(七)關于獎懲情況
獎勵情況僅填寫校級及以上各類知識技能性競賽獲獎情況(如外語、演講、才藝競賽等)和院級及以上榮譽稱號(如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受處分情況須如實填寫。
(八)關于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應屆研究生報名
年齡在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直接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可先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填寫后發(fā)送電子郵件到全總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發(fā)送成功將收到全總郵箱的自動回復。審查意見將在收到郵件次日起2日內通過郵件或電話反饋本人。
(九)關于個別職位說明
全總此次招錄涉及到21個部門,其中辦公廳等20個部門系全總內設機構,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系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由全總統(tǒng)一管理,辦公地點在全總機關。
(十)關于聯(lián)系方式
報考人員須填寫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證聯(lián)系暢通。
二、專業(yè)考試和面試
1、全總共有31個職位組織專業(yè)考試,專業(yè)考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15%,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5%;不組織專業(yè)考試的職位,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專業(yè)考試具體要求詳見《2011年全總招考簡章》。
2、考生參加專業(yè)考試和面試時,須攜帶有關證件和材料備查,具體要求詳見屆時公告。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將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組織實施。
2、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程序。全總將組成考察工作小組,到考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疾�,并查閱檔案。
3、全總將對考察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試,測試結果僅供用人部門參考。
四、其他
根據(jù)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規(guī)定,凡在報名、專業(yè)考試、面試和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將不予錄用。
全總考錄政策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010-68592049,010-68592044,電子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復興門外大街10號全總組織部,郵政編碼:100865。
全國總工會組織部
2011年10月14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