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各地政法干警8月25日左右可查分
來源:網(wǎng)絡 發(fā)布時間:2010-08-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0各地政法干警8月25日左右可查分
2010年政法干警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及方式通知
根據(jù)《2010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2010年政法干警考試筆試成績查詢開始時間:8月25日前。
考后關注:
8月25日前,公布筆試成績。
9月15日前,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
10月10日前,審批、復試、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10月中旬,入學。
10月底前,各地將工作情況總結分別報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
面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試點省(區(qū)、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政法等有關部門進行。面試人選在報考該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一定比例確定。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報考雙語試點班的,應測試相應民族語言能力。民族語言測試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職位的擬錄取人選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職位招錄計劃兩倍的比例,于9月10日前按《信息標準》通過“招錄工作專網(wǎng)”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院校根據(jù)“招錄工作專網(wǎng)”上的擬錄取名單按職位進行復試,復試合格的擬錄取人員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無合格人員的,取消該職位。公示無異議的,相關院校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報考其他職位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擬錄取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于9月15日前將擬錄取人員庫按《信息標準》通過“招錄工作專網(wǎng)”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院校根據(jù)“招錄工作專網(wǎng)”上的擬錄取名單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入校后,由相關院校將最終錄取名單報院校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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