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醫(yī)治療原則之五:正治與反治
來源:網(wǎng)絡發(fā)布時間:2009-12-04
正治與反治都是抓住疾病本質(zhì)的治療方法。
1.正治法 是指一般正常情況常用治法,即采用性能與疾病本質(zhì)相反的藥物來治療的方法。如“寒者熱之、熱者寒之、虛者補之、實者瀉之”的原則,都是逆病象而治,故又稱“逆治”。
“寒者熱之”,即寒證用熱藥治療。如表寒證用辛溫解表法;里寒證用溫補法;陰疽流注用溫補和陽法等。
“熱者寒之”,即熱證用寒藥治療。如流腦、乙腦等溫熱病用清熱解毒法;血熱出血,用清熱涼血法,里熱實證,用清熱瀉火法等。
“虛者補之”,即虛證用補法治療。如陰、陽、氣、血虛證,分別用滋陰、助陽、益氣、補血法治之。
“實者瀉之”,即實證用祛邪的藥物治療。如里熱、便秘腹?jié)M脹痛者,用芒硝、大黃瀉熱通便;腹水脹滿、呼吸困難者,用逐水藥治療,食滯胃脘,腹?jié)M脹痛者,用消導藥治療等等。
2.反治法 是指反常、少用的治法,即采用性能和疾病表面現(xiàn)象相同的藥物來治療的方法。如“寒因寒用、熱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的原則。這是因為某些復雜嚴重的疾病,其臨床表現(xiàn)與病變本質(zhì)不符,出現(xiàn)真寒假熱、真熱假寒、實證如虛、虛證如實的假象,故在辨證論治時必須透過現(xiàn)象,治其本質(zhì),采用順從病象的治法,故稱為“反治”或“從治法”。
“寒因寒用”,是以寒治寒,即對某些有寒象的病證用寒藥治療。本法適用于真熱假寒證(里熱表寒、內(nèi)熱外寒)。例如肺炎病人,高熱而又有四肢厥冷,中醫(yī)稱之為熱厥證。這是由于邪熱內(nèi)熾,里熱太甚,陽郁于內(nèi),陰格于外,陽氣不能暢達四肢所致。這種病理變化叫“陽盛格陰”,治宜用寒藥解除真熱。
“熱因熱用”,是以熱治熱,即對某些有熱象的病證用熱藥治療。本法適用于真寒假熱證(里寒表熱,內(nèi)寒外熱)。如亡陽虛脫的病人,本質(zhì)是陽衰內(nèi)寒,陰邪太盛,格陽于外,致使陽氣上浮反見面紅、心煩、發(fā)熱感等“假熱”現(xiàn)象,中醫(yī)稱之為戴陽證,治宜用溫熱的人參、附子回陽救逆。
“塞因塞用”,是以補開塞,即對某些閉塞不通的病證,用補塞的方藥治療。本法適用于因虛致塞之證。例如,脾胃氣虛,運化失健所致的腹部脹滿不暢,用補中益氣、溫運脾陽的方法治療;氣虛血枯的閉經(jīng),用補益氣血法治之。
“通因通用”,是以通治瀉,即對某些通瀉的病癥,用通利瀉下的方藥治療。本法適用于因?qū)嵭爸聻a的病證。如食滯胃腸之腹瀉,用消導瀉下法治之;痢疾病人,盡管瀉下次數(shù)較多,但有里急后重,腹瀉不爽,辨明是腸內(nèi)濕熱積滯時,不但不用止瀉藥,相反要用清熱瀉下藥物才能去除腸內(nèi)積滯,這就是“通因通用”。
以上所說的反治法主要是針對疾病所反映于外的現(xiàn)象而言,看來它雖與正治法相反,且具體措施各有不同,但從根本上講,與正治法是完全一致的,都是針對疾病本質(zhì)而設的治療法則。
3.反佐法 反佐法,是調(diào)整藥性、發(fā)揮藥效、防止病人對藥物治療產(chǎn)生格拒現(xiàn)象的方法。本法適用于疾病出現(xiàn)陰陽格拒現(xiàn)象時,即以熱治寒、以寒治熱時,病人服藥后就出現(xiàn)嘔吐的情況。常用的反佐法有兩種:一是方劑組成中的反佐法,如在熱劑中配入少量寒涼藥,或在寒劑中加入少量溫熱藥;一是服法反佐,即用寒藥治熱證用熱服法;熱藥治寒證用涼服法。《素問。五常政大論》說:甜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耙约昂笫泪t(yī)家所說的”姜附寒飲,承氣熱服“,均指此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