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價工程師理論與法規(guī):價格的職能
來源:中大網校發(fā)布時間:2012-06-27
所謂價格職能,是指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價格在國民經濟中所具有的功能作用。就其生成機制來看,商品價格職能可分為基本職能和派生職能兩部分。
(一)價格的基本職能
1、表價職能
價格的最基本職能就是表現商品價值的職能。表價職能是價格本質的反映
表價職能雖然是在商品交換中通過貨幣媒介產生的,但價格執(zhí)行表價職能既在商品交換中,又不在商品交換中。表價職能在商品交換中,使價格成為交換雙方完成經濟行為的主要條件,也可以衡量商品交換經濟效果和功能要求的滿足程度。在非現實的商品交換中,價格的表價職能則主要是向市場主體傳遞信息,是提供他們進行市場行為決策的主要依據。
2、調節(jié)職能
如果說價格的表價職能是價格本質的反映,那么,價格的調節(jié)職能就是價格本質的要求,是價值規(guī)律作用的表現。
所謂價格的調節(jié)職能,是指它在商品交換中承擔著經濟調節(jié)者的職能。一方面,它使生產者確切地而不是模糊地,具體地而不是抽象地了解了自己商品個別價值和社會價值之間的差別;了解了商品價值實現的程度,也即商品在市場上的供求狀況。另一方面,價格的調節(jié)職能對消費者而言,既能刺激需求,也能抑制需求。
例:1、表價職能是商品價格的( )。
A、基本職能
B、派生職能
C、一般職能
D、特殊職能 A
2、商品價格的基本職能主要包括( )。
A、表價職能
B、核算職能
C、分配職能
D、調節(jié)職能
E、派生職能 A, D
(二)商品價格的派生職能
商品價格的派生職能是從上述兩項基本職能派生出來的,它包括價格的核算職能和國民收入再分配的職能。
1、核算職能
價格的核算職能是以表價職能為基礎的。
2、分配職能
價格的分配職能是由價格的表價職能和調節(jié)職能所派生的。所謂價格的分配職能,是指它對國民收人有再分配的職能。在供求關系的影響下,把低于價值出售商品的企業(yè)、部門創(chuàng)造的國民收入,部分地分配給高于價值出售商品的企業(yè)和部門。國民收人的價值形態(tài)是V+m,因此,價格的分配職能只能在表價職能的基礎上產生。
(三)價格的作用
實現價格職能對國民經濟所產生的效果就是價格的作用。價格作用是指價格職能的外化,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價格是實現交換的紐帶
2、價格是衡量商品和貨幣比值的手段
3、價格是市場信息的感應器和傳導器
4、價格是調節(jié)經濟利益和市場供需的經濟手段
總之,價格在同民經濟的發(fā)展中起著重要的經濟杠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