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證員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復習資料精華版(五十九)
來源:發(fā)布時間:2007-10-26 12:45:03
還盤是受盤人對發(fā)盤的拒絕,也是受盤人向原發(fā)盤人做出的新的發(fā)盤。還盤后,原發(fā)盤即失去效力,原發(fā)盤人亦不再受其約束,還盤人便變成了新發(fā)盤人,原發(fā)盤人變成了新受盤人,討價還價可以繼續(xù)下去。因此還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還盤的形式:口頭或書面的均可。
4、接受
接受(Acceptance)是指受盤人接到發(fā)盤人的發(fā)盤或發(fā)盤人接到受盤人的還盤,同意對方提出的條件,愿意與對方達成交易,訂立合同的一種表示。接受和發(fā)盤一樣,既屬于商業(yè)行為,又屬于法律行為,合同法中稱為“承諾”。接受產生的法律后果是“達成交易,成立合同”。
(1). 構成接受的條件
構成接受的條件也是四個:Ⅰ、必須由受盤人做出;Ⅱ、必須用某種方式表示出來;Ⅲ、接受的內容須與發(fā)盤相符;Ⅳ、必須在發(fā)盤的有效期內送達發(fā)盤人。
(2). 接受的方式
接受必須由受盤人以某種方式向發(fā)盤人表示出來。接受的形式一般用函電和口頭的方式來表達。在國際上“接受”也可以“用行為表示出來”,但我國不適用以“行為”表示接受這一規(guī)定。
(3). 接受的生效和撤回
因為接受的法律后果是成立合同,所以接受只能撤回,不能撤銷。撤銷接受就是撤銷合同,而撤銷合同須買賣雙方都同意,不能只一方同意。
英美法系實行的是“投郵生效”原則,接受的函電一經發(fā)出,立即生效。大陸法系和《公約》采用的是“到達生效”原則,接受的函電如果路上遺失,發(fā)盤人沒有收到,合同就不能成立。按照大陸法系和《公約》,接受發(fā)出后可以撤回,但必須保證撤回的通知在接受到達前送達發(fā)盤人或者兩者同時送達。而按照英美法系,接受不存在撤回的問題。
(4). 逾期接受
接受必須在發(fā)盤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送達,如在發(fā)盤未規(guī)定有效期,須在合理的時間內送達發(fā)盤人。如果接受晚于有效期或合理的時間才送達發(fā)盤人,該項接受便成為一項逾期接受或稱遲到的接受。逾期接受一般無效,但只要發(fā)盤人認為該接受依然有效,逾期接受還是有效的。
第三節(jié) 合同的訂立
一、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
一方發(fā)盤經對方有效接受,合同即告成立。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受到法律保護,需具備以下幾個要項:
1、合同的標的物必須合法;
2、雙方當事人應具有行為能力;
3、雙方當事人須在自愿和真實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4、必須是互為有償的;
5、合同形式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要求。
二、合同的形式與時間
合同的形式是合同當事人內在意思的外在表現。在國際貿易中,交易雙方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傳、傳真、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書面形式無論采取何種格式,其基本內容通常包括約首、合同條款和約尾三部分。
一份合同何時訂立,直接關系到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與合同成立本身一樣,合同成立的時間也必須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guī)定,接受在送達發(fā)盤人時生效。接受生效的時間,就是合同成立的時間。合同一經成立,買賣雙方即存在合同關系,彼此就應接受合同的約束。
三、書面合同的內容
書面合同的內容一般由約首、正文(合同條款)和約尾三部分組成。
1、約首
約首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稱、訂約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要求寫明全稱)。此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寫明雙方訂立事同的意愿和執(zhí)行合同的保證。
2、正文
正文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具體規(guī)定了買賣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一般稱為合同條款。如,品名品質條款、數量條款、價格條款、包裝條款、交貨(裝運)條款、支付條款、及商檢、索賠、仲裁和不可抗力條款等。
3、約尾
一般合同在約尾列明合同的份數、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訂約的確良時間和地點及生效的時間。合同訂約地點往往要涉及合同準據法的問題,因此,要謹慎對待,我國的出口合同的訂約地點一般都寫在我國。
四、合同的修改和終止
合同一經訂立,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因而,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撤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在實際業(yè)務中,合同簽訂之后,有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發(fā)現需要對合同的某些內容加以修改或補充。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才能對合同進行修改。
我國《涉外經濟合同法》規(guī)定: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時,合同即告中止,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者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只需雙方當事人協議,就可更改或終止。
附“出口貿易的準備、磋商、合同的簽訂與履行”示意圖(圖1-6-1)和售貨確認書一份(圖1-6-2)
出口前的準備階段 |
組織出口貨 源 |
辦理商標注 冊 |
開展廣告宣 傳 |
選擇市 場
|
制定出口商品營銷方 案
市場 |
尋找貿易伙伴,建立銷售 渠道
市場 |
對外洽談階段 |
詢盤 |
發(fā)盤 |
還盤 |
接受 |
簽訂合同(假設為CIF合同) |
履約階段 |
租船定艙 |
備貨、加工、包裝、刷嘜 |
催證、審證、改證 |
發(fā)運貨物,辦理報關 |
向商檢局報驗 |
取得檢驗證書 |
取得保險單 |
辦理保險 |
制作有關單證 |
海關檢驗放行 |
貨物裝船 取得提單 |
向買方發(fā) 裝船通知 |
匯集有關單證 |
持全套單證連同信用證向銀行辦理議付
|
圖1-6-1
正 本 (ORIGINAL) |
浙江威泰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ZHEJINNG WINTEX TRADING CO., LTD
165 Zhonghezhong Road Hangzhou China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 86-571-87076655, Fax: 86-571-87076688
Messrs
售 貨 合 同 No
SALES CONTRACT Date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agreed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transactions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商品名稱、規(guī)格及包裝 數量 單價 總值
Name of commodity, specification & packing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總金額: Total amount:
數量及總值均有5%增減,由賣方決定。With5% 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amount allowed at seller’s option.
包裝:Packing:
嘜頭:Shipping Marks:
起訖:From To allowing 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shipment.
交貨日:Delivery time:
支付條件:Payment terms:
By Irrevocable L/C in seller’s favour, available by draft at sight remaining valid at seller’s country 15 days after the B/L date and the L/C should arrive at beneficiary’s country on or before
By Collection
Other
保險:Insurance:
銀行資料:Banking information:
Bank of China, Zhejiang Branch, A/C No.: 308002626589910.
備注:Remark:
1. Defective rate below 3% is allowed.
2. The seller is obliged to inspect goods before shipment. In case of claim happened after inspection, the demurrage, storage, transportation payment caused by return of goods, will be on seller’s account.
3. For shipment delay caused by special reason, seller must explain to buyer and get confirmation
(The Buyer買方) (The Seller 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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