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網閱讀溫馨提示]:2009年關于做好湖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總體要求、實施步驟、監(jiān)督檢查。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事廳文件 湘人發(fā)[2009]35號 關于做好2009年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組織部,各市州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直機關各單位、各人民團體人事(干部)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決定,組織開展2009年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09年招考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以及《關于印發(fā)〈湖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發(fā)[2009]7號)精神,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改進考務工作,便利考生報考;完善考試內容,注重能力測查;規(guī)范考察方式,側重現實表現;強化監(jiān)督檢查,增強工作透明度,保證新錄用人員具備較高的政治與業(yè)務素質。 此次考試錄用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統(tǒng)一部署,省、市(州)分級實施。市(州)以下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授權與規(guī)定,負責本轄區(qū)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要求,承擔本機關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省垂直管理機關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實施步驟 整個工作按湘人發(fā)[2009]7號文件要求及制定錄用計劃、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等程序進行。確因情況特殊需做適當調整的,須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ㄒ唬┲贫ㄓ媱� 省直招考單位和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在編制限額內合理制定招考計劃。招考計劃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后,各招考單位不得隨意突破或調整。 (二)發(fā)布公告 省直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以及各市州的招考公告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匯總制定,并在湖南領導人才網(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人事編制網(http://www.hnrst.gov.cn)、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pta.hnrst.gov.cn)、湖南人才網(http//www.hnrcsc.net)等網站、電視及報刊等媒體統(tǒng)一發(fā)布。各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本轄區(qū)的網站、電視、報刊等媒體上鏈接或轉載全省統(tǒng)一發(fā)布的招考公告。 民族自治地方、民族鄉(xiāng)(鎮(zhèn))及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錄用公務員時,對少數民族報考者可予以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民族自治地方、民族鄉(xiāng)(鎮(zhèn))或政府民族事務部門提出,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公布。 �。ㄈ﹫竺c資格審查 1、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3年3月25日至1991年3月25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省、市(州)機關的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地方、民族鄉(xiāng)(鎮(zhèn))與縣級以上政府民族事務部門以及從農村村干部中招考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調整學歷要求;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凡招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報考者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如實填寫。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中小企業(yè)、非公有制單位和農村工作的經歷,以及在縣級(不含)以下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人員,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以上畢業(yè)生報考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下職位的,可視為具備基層工作經歷。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在縣(市、區(qū))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具備基層工作經歷。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公開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2、招考職位:本次招考職位分綜合管理類(A類)、專業(yè)技術類(B類)、行政執(zhí)法類(C類)三類。 A類職位是指從事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等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劃的實施指導、監(jiān)督檢查工作,以及從事機關內部綜合管理工作的職位。 B類職位是指從事機關內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對機關業(yè)務工作提供技術支持的職位。 C類職位是指直接將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具體規(guī)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zhí)法職位。 3、報名:省直單位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各市州招考單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兩種方式。享受減免考務費的城鎮(zhèn)、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到省或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現場報名和減免費用手續(xù)。省直單位、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網絡報名時間為2009年3月16日至25日,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查詢時間為2008年3月16日至26日,報名網站為湖南人事考試網、湖南人事編制網。報考人員于2009年3月16日至3月26日期間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湖南人事編制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3月16日8:00至3月25日24: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26日0:00至3月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市州報名時間與省直單位同步,采取網絡或現場報名方式要在統(tǒng)一公告中發(fā)布。 省直單位、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省直單位、省垂直管理機關負責,市州的報名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考單位共同負責。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F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學歷與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由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考人員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實行網絡報名的,按網站要求提供上述資料的電子文檔。 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1∶5,達不到比例的,相應調整錄用計劃數。所需專業(yè)、技能特殊,公開報名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是否開考,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商招考單位研究決定。 �。ㄋ模┕P試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筆試時間為2009年4月26日。上午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下午考申論。 報考A類職位、B類職位和C類職位的考生,均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兩科滿分各為100分,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筆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排名。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申論考試主要是測查考生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科目考試范圍以《湖南省2009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為準。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由省里統(tǒng)一命題制卷,統(tǒng)一閱卷評分。具體考務工作由省、市(州)政府人事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今年原則上不再進行專業(yè)考試,個別特殊職位確需進行專業(yè)考試的,須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確,且專業(yè)考試成績一律不得計入總分。公安專業(yè)不進行專業(yè)考試。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在計算筆試成績時,下列情況可予以加分: 1、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在報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務員時,筆試總成績加5分。 2、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yè)生凡在基層鍛煉滿二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筆試總成績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過5分(計算截止時間到2009年10月30日)。 �。ㄎ澹┟嬖� 面試工作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考單位組織實施。面試的內容、標準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從優(yōu)秀村干部中考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的考生,可以市州為單位劃定合格分數線。所需專業(yè)、技能特殊,達不到開考比例經批準開考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不得低于錄用計劃數1∶2的比例。達不到1∶2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則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面試考官小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考單位有關人員及相關專家學者組成,一般為7或9人,其中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同志、招考單位的同志、相關專家學者約各占三分之一。公務員主管部門還應選派原則性強的同志擔任面試現場監(jiān)督員,并逐步增加面試考官異地(單位)派遣的比例。招考單位的同志也可不參加面試考官小組,只擔任面試現場監(jiān)督員。省直招考單位面試考官小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市(州)級以下招考單位面試考官小組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面試考官小組成員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面試考官資格證書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在面試過程中,如果發(fā)現有失公正、打關系分的現象,現場監(jiān)督員應及時向主考官提出,主考官應組織考官進行評議,并組織重新評分。對違規(guī)者可取消考官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追究相關責任。 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有條件的也可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其他方法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一般職位的體檢工作按省人事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湘人發(fā)[2005]31號)和省人事廳、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fā)[2007]202號)組織實施。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的體檢標準按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湘人發(fā)[2001]158號)實施。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國家安全警察的體檢標準按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湘人發(fā)[2001]158號)實施。其中,報考專業(yè)技術職位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不低于156cm;體重男性不低于46kg;女性不低于42kg。 監(jiān)獄、勞教警察的體檢項目和標準,除按省人事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湘人發(fā)[2005]31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外,其有關項目作如下規(guī)定: 報考管教、司法特警的身高男性不低于168cm,女性不低于158cm;兩眼裸視力之和≥1.0,單眼裸視力≥0.4;報考專業(yè)技術職位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6cm,兩眼裸視力之和≥0.6,單眼裸視力≥0.2。體重男性不低于47kg,女性不低于43kg;體重指數≥28的不合格,計算方法是:體重指數=體重(kg)/身高2(m2)。色盲、斜視、內斜視不合格。乙肝“大三陽”不合格。 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個別職位的體檢項目和標準,由招考單位提出,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在招考公告中公布。 體檢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省直機關公務員錄用的體檢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市(州)以下機關公務員錄用的體檢工作,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授權下,由市(州)、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考單位組織實施。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體檢工作的指導協(xié)調與監(jiān)督,要會同招考單位與體檢醫(yī)院簽定責任合同,各司其職,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要求做好體檢工作。 �。ㄆ撸┛疾�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要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考察對象應當具有良好的品行,自覺遵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察不合格:(1)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2)受到開除黨、團籍處分的,在高校學習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3)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4)受處分不宜擔任公務員的;(5)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6)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7)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8)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9)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10)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11)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12)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13)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14)有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各招錄單位考察時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認真查閱報考人員檔案,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后,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ò耍┕�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將結果進行公示,公布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并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如有考生中途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則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考試成績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如確有特殊情況不宜遞補,須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ň牛╀浻脤徟� 確定擬錄用人選后,各招考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填寫錄用審批表,省直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擬錄用人選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市(州)縣(市、區(qū))招考單位的擬錄用人選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溝通備案后授權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錄用審批時,任何單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計劃或經核減后的招考計劃。 整個考試錄用工作在2009年9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考單位要及時寫出書面總結并填寫《湖南省2009年錄用公務員情況統(tǒng)計表》、《湖南省2009年錄用公務員備案花名冊》及《湖南省2009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情況統(tǒng)計表》(樣表附后),于10月底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三、監(jiān)督檢查 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對各級招錄機關和各級考試機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各級考試機構要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要加強保密觀念,嚴格按照有關保密規(guī)定,做好試題的傳遞、回收等工作,要與有關人員簽定保密協(xié)議。要建立健全考試錄用的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考試不出泄密問題。要加強錄用監(jiān)督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有條件的地方,面試可試行現場旁聽制度,以進一步增強考試錄用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證報考者對考試錄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要加大對考錄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按編制限額、所需職位要求、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以及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公務員錄用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作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程序處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錄用資格的處理。凡發(fā)生作弊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從事考試錄用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招考單位要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指導下,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各負其責。要樹立科學的人才觀,認真執(zhí)行黨和國家人事人才的方針政策,除個別特殊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外,不得有地域、學歷性質、性別、降低年齡等限制。要實行筆試、面試評估制度,不斷提高考錄工作水平。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fā)生。對考試錄用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以確保考錄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1、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情況統(tǒng)計表 2、200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備案花名冊 3、2009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情況統(tǒng)計表 [點擊下載表格]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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