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于鼎”話鱉之鮮味
來源:中華中醫(yī)網(wǎng)發(fā)布時間:2013-05-09
鱉,俗稱團魚、甲魚,鱉肉味鮮美、營養(yǎng)豐富,具有較高的醫(yī)療保健功效。
我國食鱉的歷史可上溯到春秋戰(zhàn)國時代,一則“染指于鼎”的故事可以證明這一點�!蹲髠�.宣公四年》載:公元前605年的鄭靈公元年的一天,鄭國大夫子宋與子家一起上朝,忽然子宋的食指無緣無故地顫動起來,就對子家說:“以前我指顫時,都預示著有異味可嘗,看來今天又有好吃的了。”入朝后,果見廚師在殺黿(大鱉),兩人不覺而笑。子家把此事告訴了鄭靈公。當鱉燒熟時,鄭靈公將鱉肉分食眾臣,偏就不給子宋,這本是開個玩笑,可子宋覺得傷了面子,一氣之下,不顧一切地從鼎中撈起一塊肉,弄得他手指都染滿了湯汁,邊吃邊走了出去。靈公大怒,想殺子宋但又忍住了。不料反而被子宋搶了先,不久子宋便把鄭靈公殺掉了。因吃鱉釀成一起“弒君”之禍,聽來令人咋舌。于是后世就用“染指”一詞來比喻“沾取非應所得的利益”,這也為漢語增添了一則典故。
鱉自古被列為餐桌上的珍饈,吃法多是清燉和紅燒。相傳,春秋時代齊桓公的近臣易牙,善烹飪,對食鱉頗講究,他創(chuàng)制了一道名“魚腹藏羊”的佳肴。魚者,鱉也。此菜由鱉與羊合蒸,鮮美無比,腥膻全無。據(jù)說古人以魚與羊組成“鮮”字,這道菜在南宋時又叫“鱉蒸羊”,是宮廷名菜。
又因北人以羊為鮮,南人以鱉為美,“鱉蒸羊”可說是集南北鮮美于一盆,被美食家所稱道,還名正言順地成了國宴上的常備佳肴之一。
抗戰(zhàn)前夕,京劇大師梅蘭芳在徐州上演《霸王別姬》,全城轟動。演出結(jié)束后,東道主設宴餞行,席中有一道菜:一只白瓷盆內(nèi)幾只鱉漂浮在湯上,四爪張開,盆底是塊塊雞肉,用筷子一撥,鱉的甲、殼、肉即行分離,食之其味似雞似蛙;雞塊也酥軟如豆腐,入口即化。梅蘭芳連食兩鱉,贊賞不已。問侍者此菜何名?侍者答:“霸王別姬。”諸客聞之,莫不拍案叫絕。原來,鱉與別,雞與姬,都是諧音,鱉雞就是“別姬”,配合得如此巧妙,令人回味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