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獲悉,2012年1月自考將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嚴厲打擊考場舞弊行為。考生只要違規(guī)、作弊將受到處罰,情節(jié)嚴重將面臨�?继幜P。 如考生的行為被認定為一類違規(guī),該科目成績將被取消。一類違規(guī)行為包括: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未在指定的座位參加考試;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在考場或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nèi),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未經(jīng)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或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以及其他違反考場規(guī)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如考生的行為被認定為二類違規(guī),當次報名考試的各科成績將被取消,并將停考1年。這些作弊行為包括:攜帶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存儲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抄襲或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的資料。 如考生被認定為三類違規(guī),當次報名考試的各科成績將被取消,并將�?�2年。這些作弊行為包括: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評卷過程中被發(fā)現(xiàn)答卷雷同及其他應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 如考生被認定為四類違規(guī),當次報名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并將停考3年。這類作弊行為包括: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考試材料;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 考試院自考辦有關老師介紹,考生如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終止其繼續(xù)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忌诳荚囍谐霈F(xiàn)以下4種行為,將被認定為五類違規(guī):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秩序;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及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忌诳紙鲆䦶墓ぷ魅藛T管理,不要與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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