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佘崢)2007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定于1月20日至21日,教育部昨日發(fā)布了三大提醒。
一、復試達不到要求,同樣不會被錄取。教育部說,研究生招生考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兩個基本環(huán)節(jié),初試側重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質、一般能力和學科基本素養(yǎng);復試則是對考生的專業(yè)素質、發(fā)展?jié)摿�、�?chuàng)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的多元化考察。即使初試成績達到要求,假如復試達不到要求,也同樣不會被錄取。
二、不要相信兜售的“考研試題”。 在研究生招生考試前,一些不法分子經常利用網絡、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謂“考研試題”,非法牟利。每年都有部分考生上當受騙,既蒙受了經濟損失,又影響了正常的備考。因此,教育部提醒廣大考生莫存僥幸心理,謹防上當受騙。
三、違規(guī)必究、作弊必罰。凡組織、參與作弊的考生,如是在校生,將由其所在學校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理;如是在職人員,教育考試機構將其作弊行為記錄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對于團伙作弊、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對于考生在國家教育招生統(tǒng)一考試中的違規(guī)事實及處理結果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