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河南高考報名工作的通知(3)
三、報名資格審查與公示
各級招辦要嚴格按照政策規(guī)定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加強對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使其熟練掌握報名資格和報名條件等相關政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流程及操作技術。落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將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嚴防弄虛作假。
對報名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fā)現的考生資格方面的問題,必須徹底查清,不留疑點。對往年已被高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考生,如考生未在學校報送的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名單中,考生須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未報到證明,縣(市、區(qū))招辦須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新生學籍查詢系統”(http://xjxl.chsi.com.cn)查詢核對,確屬未注冊的,方可接受其報名,否則,不得接受報名。全省報名信息匯總后,還將與高校學籍管理部門集中進行核對,經查實確屬高校在校生報名的,要通知所在高校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其高校學籍。對于以往屆生身份報名,未參加往年高考的考生,應要求考生本人書面說明往年未參加高考的原因,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應認真審查,確認考生身份無誤后,方可接受其報名。
報名結束后,分學校以班級為單位打印考生基本情況表(包含考生的姓名、照片、身份證圖像、民族、應往屆類別等基本信息),由班主任和語文、數學、外語任課教師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分別在學校和班級進行公示;在縣(市、區(qū))招辦報名的考生的公示信息,由縣(市、區(qū))招辦負責,在轄區(qū)各中學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2014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同時還要公布省(0371-68101503、68101523)、省轄市、縣(市、區(qū))三級招辦舉報電話。公示期間,各級公布的舉報電話要指定專人接聽、記錄,發(fā)現問題,必須及時查清,認真處理。公示期滿后,由報名點負責人(中學校長或縣級招辦主任)分別簽字確認。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藝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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