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異地高考難題迫在眉睫
教育公平,無疑是教育改革的最終目標,但在實現(xiàn)公平的過程中,平衡各方利益,積極而又穩(wěn)妥地推進,是所有政治決策必須遵守的規(guī)律,否則不免引發(fā)新的,甚至可能更嚴重的問題。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本市教委在回復“非京籍家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中表示,北京異地高考方案原則上將于今年年底前出臺。雖然方案具體內(nèi)容沒有任何披露,但對于已經(jīng)奔波多年的非京籍家長來說,總算看到了具體的希望。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和人員流動增加,流動人口的隨遷子女就學、升學問題隨之產(chǎn)生,“異地高考”更是很多流動人口的心頭之痛。
異地高考之所以成為問題,在于那些跟隨父母進入“異地”生活,而又不能獲得遷入地戶籍的學生,至今不能以“非戶籍”學生身份在遷入地參加高考和高校錄取。
這一政策至少直接產(chǎn)生兩個負面后果:其一,許多學生隨父母在其務工地生活多年,甚至生長于斯,卻因為“非戶籍”身份而不能在當?shù)貐⒓痈呖�,失去了與當?shù)貙W生平等獲得受教育權的機會,有違教育公平原則;其二,受這一政策制約,部分家長不得不選擇將其子女留在家鄉(xiāng)上學,導致大量留守兒童或留守少年的產(chǎn)生。而由于長年與父母分離而帶來的情感缺失、教育缺失,極易導致留守子女的心理問題或行為失當,長期積累而不能解決,必然成為極大的社會隱患。
因此,無論基于隨遷子女的個人權益,抑或出于社會健康發(fā)展考慮,解決包括異地高考在內(nèi)的隨遷子女教育問題,都已經(jīng)是迫在眉睫的課題。
今年9月,教育部出臺《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shù)貐⒓由龑W考試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如何解決這一緊迫問題做出了原則性規(guī)定�!兑庖姟芬蟾鞯�“因地制宜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具體政策”,并要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但鑒于北京、上海人口流入數(shù)量巨大和教育資源高度集中的特殊性,則僅要求“抓緊建立健全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制定出臺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并未提出明確的時間要求。
此次北京市教委承諾年底之前出臺方案,顯然是主動放棄了教育部賦予的“特權”,而是按照《意見》的普遍要求,積極回應了非京籍家長們的訴求。
但積極回應,并不等于問題就能迎刃而解。有統(tǒng)計顯示,截至2011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突破2000萬,而其中“非京籍”人口占到了近37%;而北京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中,非京籍學生已達到41%。不難想象,如果全面放開非京籍學生在北京高考,不僅如此高比例的學生直接在京參加高考,還可能吸引更多外地學生涌入北京參加高考,以圖分享北京的優(yōu)質(zhì)教育資源。如此一來,不僅對北京原有的教育秩序帶來過于劇烈的沖擊,也勢必沖擊北京籍考生的直接利益。不久前,非京籍家長與北京部分學生,就曾在某機關門前發(fā)生沖突,其直接起因就是對異地高考的不同立場,其背后顯然是不同群體利益之間的尖銳沖突。
教育公平,無疑是教育改革的最終目標,但在實現(xiàn)公平的過程中,平衡各方利益,積極而又穩(wěn)妥地推進,是所有政治決策必須遵守的規(guī)律,否則不免引發(fā)新的,甚至可能更嚴重的問題。
就北京的異地高考政策而言,利用非京籍學生家長在京的納稅、社保記錄,或就業(yè)、住房等條件,設置一定的門檻,逐步、有序地放開非京籍學生在京高考,同時適當增加各高校在北京的錄取名額,以盡量減少對京籍考生的沖擊,將是必不可少的過渡政策。就長遠而言,隨著全國教育體制改革的整體推進,逐步打破高校錄取的地區(qū)壁壘,最終可能實現(xiàn)所有人“想在哪兒考就在哪兒考”的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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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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