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一級建造師辦證等相關事宜的說明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3-03-29
關于資格考試辦證等相關事宜的說明
1.在每項考試成績公布15日以內,考生可以到報名時選擇的證書領取地點遞交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只受理有主觀題的科目。
2.成績公布后,并不能立刻開始證書辦理。我中心收到合格標準,確定合格人員以后,才能開始辦證。何時開始辦證,請考生關注云南省人事考試網,登陸成績查詢后頁面會有提示。
3.開始辦證以后,請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的頁面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
4.合格人員登記表提交成功以后,請考生攜帶畢業(yè)證、職稱證和工作年限證明等與報名資質相關的證件和材料原件到證書領取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注:二建建造師考試不進行資格審核,云南省(非臨床醫(yī)療)藥學考試的考生到單位所在地藥監(jiān)局進行資格審核)
5.資格復審通過以后,考生可繼續(xù)關注合格人員登記表上的當前狀態(tài)。當前狀態(tài)顯示為可領取時,考生可攜帶身份證原件到證書領取地點領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