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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2012年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2-06-29

    查看匯總:2012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關于做好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qū)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試機構、自治區(qū)直屬機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號)精神,結合廣西實際情況,現將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2年9月22日上午

    0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2012年9月23日上午

    0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yè))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2〕111號)、《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4﹞16號)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且報名時攜帶證書方能報考。

    三、報考程序

    首次報考人員須完成網上填報、現場資格審核和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

    非首次報考人員完成網上填報、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即為報考成功。不需要到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

    (一)網上填報

    1.填報時間。報考人員于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19日下午17∶00止統(tǒng)一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報名。

    2.填報流程。首次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tǒng)填寫《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同時上傳一寸當年正面免冠照片(具體操作按網上“照片上傳說明”進行)。非首次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tǒng)填寫《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在表中只能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考試科目進行一次性修改。

    (二)現場資格審核

    1.區(qū)直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 — 17∶00),審核地點:廣西人事考試院報考大廳(南寧市金洲路33號廣西人才大廈三樓)。

    各市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原則上與區(qū)直報名點一致�,F場資格審核截止時間不推遲,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廣西人事考試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審核提供材料。⑴首次報考人員須攜帶單位初審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等相應證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⑵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免試證明(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中參照“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申請免試證明材料樣本”)和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相應證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⑶報考“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yè)考試”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單位初審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及已取得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

    (三)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1.全區(qū)報名點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具體程序見附件1)。首次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自行在網上繳費。非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修改信息報名后,直接在網上繳費。

    2.繳費時間。首次報考人員:2012年7月16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2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報考人員: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7月22日下午17∶00止

    3.收費標準。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07〕366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人員繳納報名費每人次10元,專業(yè)知識考試費60元/科,綜合知識考試費41元/科。

    4.發(fā)票領取。區(qū)直報名點報考人員:⑴憑網上繳費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發(fā)票;⑵發(fā)票領取時間:網上繳費后于2012年8月12日-9月21日上班時間辦理;(3)發(fā)票領取地點:南寧市新竹路20號廣西人事考試院303室(所開票據均為事業(yè)性統(tǒng)一收據),(4)凡超過領取日期不領取發(fā)票者,視為不需要票據。

    各市報名點報考人員:各市報名點的發(fā)票領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報名點組織報名費10元/人由廣西人事考試院返還支付。

    (四)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對提交報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材料、信息的,一經發(fā)現,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再受理補報手續(xù)。

    四、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2012年9月15日上午10∶00起至2012年9月23日下午14:00止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貼照片無效)。

    五、試題類型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混合)4個科目�?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六、參加考試及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只能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考生必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三)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七、考場設置

    本次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場設在南寧市,全區(qū)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寧應考。

    八、成績管理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九、成績查詢與證書辦理

    1.考試后三個月可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咨詢電話:0771-5505211.

    2.證書辦理具體時間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職業(yè)資格查詢”專欄公布為準。辦理地點:南寧市怡賓路6號(廣西政務服務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771-5595807.

    十、咨詢電話

    政策文件咨詢:0771-5864453(自治區(qū)人社廳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處)

    網上報名考務咨詢:0771-5505211(廣西人事考試院考務部)

    考試報名票據咨詢:0771-5853282(廣西人事考試院綜合部)

    附件:

    1.廣西人事考試網上繳費程序及相關說明

    2.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文件摘選)

    3. 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2〕111號)

    4. 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 國人部發(fā)﹝2004﹞16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事考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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