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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意見》(教學〔1999〕3號)、教育部關于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等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應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繼續(xù)做好平行志愿和高校自主招生等以推進改善民生為出發(fā)點的高招改革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促進高校招生考試平安穩(wěn)定開展,促進高校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并探索試行招生考試改革,促進高校教育教學改革,促進基礎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yè) 2010年度本市市屬普通高校安排在滬招生計劃約5.62萬人。各普通高校的招生專業(yè)必須是經(jīng)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準或備案的專業(yè)。 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tǒng)考”)報名和志愿填報 (一)報名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09〕75號)中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按教育部規(guī)定,考生在申請報名時,須簽定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報名材料、信息及有關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承諾參加招生考試時遵守招生考試管理的規(guī)定,服從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等學校的管理。 (二)平行志愿適用范圍 2010年繼續(xù)在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職(�?�)批次實行完全平行志愿填報方式。 零志愿(北大、清華),藝術類本、專科專業(yè),社會體育、體育教育、休閑體育本專科專業(yè),以及被列為提前批招生的本、專科院校(含公安、軍事�?圃盒�)志愿,仍按往年傳統(tǒng)志愿填報方式填報。 (三)考生志愿填報時間 第一次填報:考前填報 本科志愿(含公安、軍事類專科)填報時間為5月上旬至5月15日。 第二次填報:考后填報 高職(專科)志愿(除公安、軍事類�?仆�)填報時間為7月下旬(本科專業(yè)錄取結束后)。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報及投檔方式實施方案》由市教育考試院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制定,報我委審核后向社會公布并負責具體實施。 四、全國統(tǒng)考考試與考務 (一)考試的類別與科目 考試類別科目設置 本 科3+綜合+1 高職(專科)3+綜合 1.表中科目設置的“3”,指語文、數(shù)學、外語等3門文化基礎課科目。其中,外語設有聽力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數(shù)學分文史類試卷和理工農(nóng)醫(yī)類試卷。 2.表中科目設置的“綜合”,指“綜合能力測試”科目,是在6門高中課程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與生命科學的基礎上,以高中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為依據(jù),考查考生運用所學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綜合應用的能力。2010年繼續(xù)分設適合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的兩種“綜合能力測試”試卷。“綜合能力測試”科目原始分為150分,2010年繼續(xù)以考生實際得分的20%,即滿分為30分計入總分。 3.表中科目設置的“1”,指相關課程科目,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及生命科學等6門課程中的1門。文科考生可在政治、歷史及地理中任選1門;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學及生命科學中任選1門。 為了有助于高校公平錄取,2010年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試評分后,按文、理兩類分別對相關課程科目的成績進行調整,并以調整分計算“3+綜合+1”的總分。 4.凡在本市報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須參加“3+綜合+1”的統(tǒng)一考試。“3+綜合+1”的總分滿分為630分,其中語文、數(shù)學、外語和相關課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綜合能力測試科目滿分為30分。僅報考高職(專科)的考生,只需參加“3+綜合”的統(tǒng)一考試。“3+綜合”的總分滿分為480分,其中語文、數(shù)學和外語科目的滿分均為150分,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30分。 (二)錄取辦法 1.本科以“3+綜合+1”的總分確定錄取分數(shù)線,由市教育考試院根據(jù)學校公布的在上海招生計劃數(shù),按考生志愿和“3+綜合+1”總分排序后向學校投檔。 2.高職(�?�)以“3+綜合”的總分確定錄取分數(shù)線,由市教育考試院根據(jù)學校公布的在上海招生計劃數(shù),按考生志愿和“3+綜合”總分排序后向學校投檔。 3.學校依據(jù)經(jīng)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對投檔名單內的考生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4.2010年繼續(xù)試行高中學校向有關高校提供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表的辦法,高校在招生錄取時作為參考。 (三)進一步鼓勵上海考生報考外省市高校 2010年,本市繼續(xù)實施鼓勵上�?忌鷪罂纪馐∈�高校的各項措施。繼續(xù)實行對報考外省市高校(認可上海市加分投檔的外省市高校)的本市考生在投檔時由市教育考試院加20分向外省市高校投檔的政策(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藝術體育類高校除外),招生高校根據(jù)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擇優(yōu)錄取。 對在“征求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而又同意降分錄取的外省市本科招生高校,繼續(xù)實行降分投檔錄取的政策。 具體鼓勵措施辦法另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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